楠木軒

全民營銷模式還能持續多久?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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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開發商直銷模式升級

今年疫情期間打得火熱的“全民營銷”模式,其實早已在業內施行多年。 

2012年,綠城遭遇銷售壓力,宋衞平親自掛帥上陣,提出“全民營銷”這一在當時看來標新立異的銷售模式。

彼時,宋衞平提出,改“坐銷”為“行銷”,一改往日客户找上門買房的模式,實施經紀人制度,提倡主動出擊尋找潛在客户;二是借用社會上二手中介的經紀人,從中面試、挑選出兩三百人的優秀人選,成為綠城的簽約經紀人,幫綠城賣房子,大大拓展銷售渠道;此外,向全社會成員完全開放其房源,任何人帶來客户,都可以拿到佣金。為了鼓勵大家賣房,綠城還大幅提高銷售提成。

在全新的銷售模式下,綠城在2012年上半年取得了約219.5億元的銷售金額,也是“全民營銷”模式下第一個“吃螃蟹”的房企。

2013年,碧桂園集團內部明確提出“全民營銷”概念,這一營銷模式也為其業績快速飆升提供了強大助力,其他房企紛紛仿效,至此“全民營銷”模式發展得如火如荼。

2014年,碧桂園、萬科、恆大等品牌房企陸續喊出“全民經紀人”的口號,“全民營銷”迎來升級,鼓勵所有人為開發商推薦客户。碧桂園“鳳凰通”、萬科“同享會”、恆大“恆房通”等房企自建平台相繼誕生,當時概念炒得火熱時,也曾引起中介機構不滿,但由於房地產銷售主要依賴線下,市場隨後幾年也發展得很好,熱度慢慢變淡。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衝擊,全國樓市停擺,行業數據跌入冰點。2月13日恆大通過旗下的恆房通平台,推出網上賣房,不僅給予購房優惠、允許無理由退房,更重要的一條就是兼職賺佣金。按照當時的規則,註冊用户成功推薦朋友購買恆大的樓盤後,可獲得10000元的推薦購房獎勵和1%的佣金獎勵。這猶如一把“火”,網上賣房的熱情被點燃,開發商紛紛推廣自家的線上營銷平台,並號召全民加入經紀人的行列。

3月1日恆大召開網上銷售業績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在開啓“全民營銷”營銷模式後的成績單:2月份共實現網上認購總套數99141套,優惠後房屋總價值1026.7億元。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今的“全民營銷”模式無疑是開發商直銷模式的最大升級,基於線上O2O平台的全民營銷模式可直達客户,通過移動互聯網端口的樓盤展示和活動策劃與促銷,大幅減少中間環節,能較迅速吸引客户,一定程度上縮減了營銷成本。從目前運用的模式上來看,其特點主要是:佣金激勵經紀人加入;跨界合作擴大客源渠道;線下活動承接導客、促成交。

02

誘發“走私單”現象,

動了誰的“蛋糕”?

“全民營銷”模式實際上打破中介行業的規則與生態平衡,背後很容易誘發“走私單”現象,這也是五大中介機構聯合抵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謂“走私單”,就是部分中介機構的員工利用所在中介機構的資源促成交易,最後跳過中介平台直接從開發商自建平台處獲得收益。這麼一來,付出了資源和精力中介機構最後變得一無所獲。

就在此次聲明前不久,浙江海寧某項目就因為售樓處被中介和購房者毀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媒體報道稱,當時中介人員帶着客户前往現場,卻發現開盤已經基本結束,現場銷控表顯示房源已基本售罄。隨後,意識到自己可能被“跳單”的中介們和購房者返回此前排隊的地方,砸了“售樓處”。

一直以來,中介機構賴以生存的核心資源就是買房人的大數據,通過將購房人引流到開發商,獲取高額佣金提成。

雖然2012年至今,作為開發商直銷模式升級的“全民營銷”概念一直都存在,但在以往房地產銷售主要依賴於線下,對中介的影響有限。

隨着房地產市場逐漸趨冷,銷售規模逐漸見頂,疊加疫情影響,無論是房企還是中介的日子都變得不好過,因此對於開放商來説,想通過全民營銷降低渠道費,而中介則希望可以獲得更多的佣金。矛盾由此產生。

03

“全民營銷”能否打破

50%以上渠道佔比

事實上,房企營銷之路並不好走,房子越來越不好賣,近年來各大項目/企業對渠道的依賴也越來越嚴重,在這其中,2018年為主要分界點,在2018年之前渠道佔比小於5%,2018年升到10-15%,2019年開始達到50%,這主要是由於2019年營銷出現了壓力非常大的情況,單盤產能從2016年10億元降到今年5.9億元,競爭不可避免,常規手段全面失效,賣房全依賴於渠道,甚至被渠道“綁架”。

在今年受疫情影響,線下售樓處幾乎停擺的整體環境下,各大房企“被迫在線營業”,推出各種線上交易新模式。隨着“網上買房”、“全民營銷”的升級,線上交易已然成為一種受人歡迎的買房渠道。

在我們之前所做的“消費者購房渠道變化調查”結果顯示,在各種不同的買房渠道選項中有57.31%受訪家庭選擇了會通過“網上買房平台”買房,同時,68.43%受訪家庭表示會參與項目/樓盤的全民營銷活動,其中46.83%受訪者表示會積極推廣。

由此看來,如今與互聯網捆綁的“全民營銷”模式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對傳統渠道產生了一定的衝擊。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全民經紀人能夠集聚人氣、挖掘潛在需求,但其“低門檻、低成本”的模式,將樓市營銷與一般商品營銷等同化,忽視了房屋的特性和營銷服務的專業性和系統性,在市場低迷期,對於庫存偏大的城市而言,項目銷售結果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降價幅度多少,而不是營銷渠道的變化。


以“全民營銷”為名,讓個人經紀人飛中介機構的單,打破行業的規則與生態平衡,肯定是不可取的。同樣,市場上也存在中介公司洗開發商客的情況,行業內互相洗客的情況屢禁不止,因此,以“全民營銷”為名,搞一家獨大的行業壟斷或渠道“綁架”也並不可取。

 

“全民營銷”本身雖然是行業趨勢,但“全民”兩字還是要有所規範。對於開發商而言,全民經紀人的專業能力難以把控,對項目的賣點不一定能夠解釋清楚,或者可能會錯誤引導購房者置業,導致後續購房糾紛發生。在推出“全民營銷”模式的同時,應該設置規範條件,有一套完整的監督體系保障行業公平。

 

因此,我們的討論焦點不在於是否做“全民營銷”本身,而在於做得是否符合行業規範,雙方在運作的時候能否遵守行業的基本規範是解決問題的核心。只有進一步規範運作,“全民營銷”的模式才能更好的走下去,保證維護行業生態平衡,促進整個行業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