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上市公司“A拆A”瞄向創業板 “負面清單”機制或先行篩選
本報記者 杜雨萌
自去年年底分拆上市政策逐步明確後,A股市場“A拆A”動向始終被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高度關注,尤其是在近期創業板明確試點註冊制改革後,一些頗具分拆潛力的上市公司逐漸浮出水面,其“A拆A”的目光也進一步瞄向了創業板。
《證券日報》記者據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統計,剔除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暫停分拆上市計劃的延安必康,截至5月12日,共有21家上市公司發佈分拆預案。其中,11家選擇分拆子公司至創業板,8家選擇分拆至科創板,2家選擇分拆至主板。
“上市公司選擇分拆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可以説是當前市場普遍看好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所帶來的政策預期。”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分拆上市對子公司來説,能進一步擴寬融資渠道,引入新的資本或戰略合作方,而對於母公司來説,亦能改善其財務狀況,有效解決管理層激勵等問題。此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還有助於進一步釋放制度紅利,吸引更多資金進入科技創新領域,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和經濟轉型,進而激發經濟增長活力。
值得關注的是,隨着近期創業板註冊制改革配套制度相繼公開徵求意見,基於堅持創業板與其他板塊錯位發展,深交所近日起草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中,進一步明確了創業板上市行業“負面清單”。
具體來看,《暫行規定》指出,結合創業板定位,以及現有上市公司以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為主的板塊特徵,包括農林牧漁、農副食品加工、採礦、食品飲料、紡織服裝、黑色金屬、電力熱力燃氣、建築、交通運輸、倉儲郵政、住宿餐飲、金融、房地產、居民服務和修理等傳統行業,原則上不支持屬於上述行業的企業申報創業板上市。
但同時,“負面清單”又沒有一刀切,即上述行業中與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自動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創新創業企業仍可以在創業板上市。
張立超認為,創業板推出的負面清單制度,主要是通過篩查機制進一步明確創業板的服務對象,並由市場篩選出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推動新興業態和產業成長,促進經濟轉型升級。以農林牧漁、農副食品加工等傳統行業為例,這些行業往往依靠要素驅動和依賴低成本競爭,將其列入負面清單主要是基於讓創業板能更好地服務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戰略的需要。
按照此次《暫行規定》明確的“負面清單”,記者梳理發現,雖然上述21家上市公司擬分拆的子公司中,多數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移動通信、電商運營、信息技術等行業板塊,但仍有1家至2家或屬於“負面清單”的“擦邊行業”。
對此,張立超認為,如果監管層最終確認分拆子公司行業類別屬於“負面清單”,那麼其相關的分拆路徑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受阻,預計上市公司會適當調整。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合理有效的分拆上市制度,確實應做到層層篩選、實現優勝劣汰,以此激勵企業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轉型升級動力,激發企業及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
粵開證券策略組負責人譚韞琿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創業板在明確“負面清單”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扶持“三創四新”企業,但也要注意如何在此過程中有效杜絕傳統企業蹭上“三創四新”進而在創業板上市,建議監管部門在發行上市審核方面,能對此類申報企業的業務模式、核心技術、研發優勢等情況予以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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