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努力發揮常態化“經濟體檢”作用——審計署新聞發言人談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 題:努力發揮常態化“經濟體檢”作用——審計署新聞發言人談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劉紅霞、李麗華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8日在京舉行。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鬍澤君當天向會議作《國務院關於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監督長期以來發揮“經濟體檢”作用。

本次報告主要聚焦哪些方面?國家審計如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審計署新聞發言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問: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可以稱作“國家賬本”的年檢報告,本次報告主要聚焦哪些領域?

答:審計機關堅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按照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等要求,加大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力度,重點反映積極的財政政策、就業優先、減税降費、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清理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賬款、三大攻堅戰、科技、鄉村振興、民生等政策落實情況,促進政令暢通。

審計着重反映預算下達、資金撥付使用、項目建設及資金績效以及相關領域重大改革任務進展情況。堅持探索形成常態化“經濟體檢”機制,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實行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及時揭示風險隱患,及時反映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更加有效地查錯糾弊,發揮好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問:從財政收支兩端看,審計有何發現?

答:收入端,重點審計減税降費政策落實情況,揭示了部分企業未享受到相關税費優惠的問題,推動財税部門將減税降費政策做實做細,確保把該減的税減到位、該降的費降到位。

支出端,以財政支出績效為主線,揭示了預算不夠細化精準、下達撥付耗時長、項目推進慢、資金滯留閒置等影響支出績效的突出問題,並從體制機制不完善、支出標準不健全、預算缺乏硬約束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快推進財税體制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健全預算支出標準體系等審計建議,推動源頭治理。

問:在民生領域,這份報告有何看點?

答:此次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積金的審計,以增強相關惠民政策的普惠性、制度的公平性和資金的精準、安全、績效為目標,以資金管理使用為切入點,檢查與資金緊密相關的政策落實、制度執行、項目建設等情況。

審計反映了部分地方養老保險還未實現省級統籌、醫保基金參保考核未充分考慮人員跨地域流動參保等情況、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税費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各地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政策條件不一等政策層面的問題,還揭示了向不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家庭發放資金、提供保障性住房、騙取套取資金以及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超過1年無法入住等執行層面的問題。

問: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取得哪些成效?

答:扶貧審計方面,系統梳理對832個國定貧困縣實行審計全覆蓋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推動追回或盤活資金950多億元、制定完善或落實相關政策措施2.06萬項、移送問題線索2700多件。報告重點反映了此次審計135個貧困縣在完成脱貧攻堅剩餘任務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推動有關方面抓緊解決,確保如期實現脱貧攻堅目標。

污染防治審計方面,圍繞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重點關注了污染防治資金分配、項目建設、資金管理等情況,揭示了多頭分配、項目推進較慢、資金下達不及時和虛報冒領等問題,推動理順污染防治項目和資金的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審計方面,此次重點反映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未及時投入使用、基層財政運轉存在缺口和未按期償還貸款金額有所上升等問題,提出做好新增專項債券項目的統籌銜接、完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健全部門間和央地間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等審計建議。

問:我們注意到,本次報告還專門介紹了疫情防控相關審計情況,這項工作有何看點?

答: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審計署組織全國2萬多人迅速開展專項審計。審計及時反映了疫情防控資金、物資分配管理情況,及時指出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推動有關方面加快分配下撥資金和物資,嚴肅查處套騙資金、倒賣侵佔物資等問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在疫情防控中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保障作用。針對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弱項,審計提出了加強公共衞生領域基礎建設、健全公共衞生應急管理體系等建議。

問:揭露和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如何?

答:我們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等監督形式的貫通協調,各項審計共發現並移送問題線索243起,主要表現為公共資源管理領域的利益輸送、基層民生領域的以權謀私、涉眾涉税領域的擾亂市場秩序等,促進反腐倡廉,推動有關方面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易發領域的綜合治理。

下一步,審計署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認真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年底前依法公告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全面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