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0月31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化能源)發佈公告,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管建忠送達的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通知,被告人管建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五千萬元。
公告顯示,2020年8月8日,因管建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中國證監會決定根據有關規定,對管建忠立案調查;2020年10月16日,因管建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正被金華市公安局立案偵查,金華市公安局決定對其取保候審;2022年10月28日,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被告人管建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五千萬元。
嘉化能源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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