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醫療違規收監管函 信披不準確不完整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2日訊 深交所網站日前公佈了《關於對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2〕第29號)。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安醫療”,002432.SZ)於2022年1月7日披露《關於子公司收到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測OTC試劑盒針對Omicron變異病毒測試性能實驗報告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公司收到美國FDA安排的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的RADx項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測OTC試劑盒針對Omicron變異病毒的測試性能實驗報告,該報告顯示iHealth試劑盒在實驗中100%的檢測出了最大CT值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樣本。

  2022年1月15日,九安醫療在回覆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關注函時稱前述實驗“全部實驗組樣本陽性檢出率:CT值≤21.59時可全部檢出,CT值22.86時可60%檢出,CT值≥23.87時完全不能檢出”。九安醫療在2022年1月7日的《公告》中對實驗結果的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1年12月1日,九安醫療在互動易平台答覆投資者提問時稱,“截止目前,我公司的新冠檢測試劑在Amazon美國網站銷售排名第一”。2021年12月29日,九安醫療在回覆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關注函時稱,“Amazon美國的銷量排名是以日銷量和瞬時銷量相結合的綜合排名,且該排名會實時更新,不代表累計銷量情況”。2021年12月21日,九安醫療在互動易平台就投資者關於Amazon美國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的提問答覆稱,“雖然我們的試劑盒在Amazon美國的銷量比重很小”,後又於2021年12月22日更正為“雖然該產品在Amazon美國出現質量反饋問題的數量佔Amazon美國銷售量的比重很小”,更正前後表述內容及含義差異較大。

  2021年12月30日,九安醫療在互動易平台刊載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中稱,“九安醫療持有試劑盒銷售主體iHealth美國80%的股份”,經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事後審查及督促,九安醫療更正為“九安醫療持有試劑盒銷售主體iHealth美國70.46%的股份”。2021年12月,九安醫療股價累計漲幅161.34%,期間五次觸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標準。在連續股價異動期間,九安醫療在互動易平台的答覆和刊載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多次出現不準確和不完整的情形。

  九安醫療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第2.1.6條,《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條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條、第7.15條的規定。深交所希望九安醫療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是一家專注於健康類電子產品和智能硬件研發生產的上市企業。公司於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碼002432)。公司大股東為石河子三和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22.88%。

  相關規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本規則及本所其他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規則所稱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本規則第1.4條規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6條: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應當內容完整,充分披露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信息,揭示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不得選擇性披露部分信息,不得有重大遺漏。

  信息披露文件材料應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條: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交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條: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應當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決策造成的誤導。

  深交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5條:上市公司應當通過互動易等多種渠道與投資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權董事會秘書或者證券事務代表及時查看並處理互動易的相關信息。公司應當就投資者對已披露信息的提問進行充分、深入、詳細的分析、説明和答覆。對於重要或者具普遍性的問題及答覆,公司應當加以整理並在互動易以顯著方式刊載。

  公司在互動易刊載信息或者答覆投資者提問等行為不能替代應盡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不得在互動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投資者提問進行回答。

  公司對於互動易涉及市場熱點問題的答覆應當謹慎、客觀、具有事實依據,不得利用互動易平台迎合市場熱點、影響公司股價。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公司部監管函〔2022〕第29號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於2022年1月7日披露《關於子公司收到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測OTC試劑盒針對Omicron變異病毒測試性能實驗報告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你公司收到美國FDA安排的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的RADx項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測OTC試劑盒針對Omicron變異病毒的測試性能實驗報告,該報告顯示iHealth試劑盒在實驗中100%的檢測出了最大CT值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樣本。2022年1月15日,你公司在回覆我部關注函時稱前述實驗“全部實驗組樣本陽性檢出率:CT值≤21.59時可全部檢出,CT值22.86時可60%檢出,CT值≥23.87時完全不能檢出”。你公司在2022年1月7日的《公告》中對實驗結果的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1年12月1日,你公司在互動易平台答覆投資者提問時稱,“截止目前,我公司的新冠檢測試劑在Amazon美國網站銷售排名第一”。2021年12月29日,你公司在回覆我部關注函時稱,“Amazon美國的銷量排名是以日銷量和瞬時銷量相結合的綜合排名,且該排名會實時更新,不代表累計銷量情況”。2021年12月21日,你公司在互動易平台就投資者關於Amazon美國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的提問答覆稱,“雖然我們的試劑盒在Amazon美國的銷量比重很小”,後又於2021年12月22日更正為“雖然該產品在Amazon美國出現質量反饋問題的數量佔Amazon美國銷售量的比重很小”,更正前後表述內容及含義差異較大。2021年12月30日,你公司在互動易平台刊載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中稱,“九安醫療持有試劑盒銷售主體iHealth美國80%的股份”,經我部事後審查及督促,你公司更正為“九安醫療持有試劑盒銷售主體iHealth美國70.46%的股份”。2021年12月,你公司股價累計漲幅161.34%,期間五次觸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標準。在連續股價異動期間,你公司在互動易平台的答覆和刊載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多次出現不準確和不完整的情形。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第2.1.6條,《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條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第7.1條、第7.15條的規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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