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5日訊 昨日晚間,昊華能源(601101.SH)披露了關於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司於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間,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發來的相關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法院累計已受理相關原告訴公司虛假陳述案件273起,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4643.77萬元。
2021年11月27日至公告披露日,昊華能源收到法院送達的60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起訴材料,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575.24萬元,公司正在進行應訴準備。原告方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合計575.24萬元;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原告訴稱,因昊華能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投資損失,且原告購買股票的時間在虛假陳述實施日以後、至揭露日之前,依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和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昊華能源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據公司收到法院發來的相關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已累計收到333名原告起訴公司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5219.01萬元。
此前,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11月11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昊華能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5年,昊華能源收購鄂爾多斯市京東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方能源”)30%股權,取得京東方能源控制權,將其納入公司合併報表。2015年2月10日,昊華能源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關於收購北京工業發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爾多斯市京東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的議案》。昊華能源董事長耿養謀在此次會上告知與會董事,此次收購,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調整為9.6億噸煤炭資源。與會董事基於此通過了上述議案。
此後,昊華能源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量按照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報虛假記載,虛增資產約28.25億元,虛增金額分別佔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