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盛新鋰能披露2021年年報,報告期間,公司的營收和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9.34億元和8.5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3.88%和3030.29%。
此前,盛新鋰能發佈公告稱擬以定增的方式引入比亞迪為戰略投資者,計劃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
鋰電池板塊中,以兼併收購或參股的方式向上遊領域整合投資已形成一股浪潮,在通過資本聯姻以期實現協同效應的同時,或也需警惕未來行業內部出現負反饋連鎖效應。
2017年至2021年,與近年來鋰電池板塊內的上市公司相類似,盛新鋰能頻繁定增,合計完成募資超30億元,主要用於擴產和補流。
此外,2020年以來,盛新鋰能自身共收到深交所監管函1次,深圳證監局警示函1次和深交所通報批評1次,或需關注其合規風險。期間,盛新鋰能的重要自然人股東李曉奇及其一致行動人頻頻減持股票,合計套現或超10億元。
獲比亞迪戰投 鋰電池板塊上下游交叉持股成常態公告顯示,比亞迪將以現金方式認購盛新鋰能本次定增股票,股數不低於4652.24萬股且不超過6978.37萬股,比例不低於5.1%且不超過7.46%。
近年來,鋰電池板塊上下游交叉持股已成常態,具體原因包括整合產業鏈資源、保障原材料供給或控制成本等。但另一方面,如果未來行業景氣度下行,也可能存在負反饋連鎖效應。
2021年底,主要經營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和正極材料的天賜材料擬購買主營氟硅新材料的浙江天碩23.7037%股權,該事件已通過董事會預案,交易總價值為4.98億元。
2022年,大型鋰電池生產商億緯鋰能披露擬合計收購興華鋰鹽49%股權,當前該項目通過董事會預案,交易總價值約為2億元。大型鋰電池生產商欣旺達提出擬通過全資子公司前海弘盛與其他多家投資機構向惠科新材料合計投資1.6億元。
圖1:比亞迪投資參股的部分上游企業
比亞迪作為大型新能源汽車公司,更是依仗其資金優勢參股了多個上游原材料公司。但其對盛新鋰能的戰略投資能否實現產業鏈協同以及收穫財富升值,或具有一定不確定性。
上市十餘年頻繁定增擴產補流 2021年利潤增長較快2008年盛新鋰能首發上市,至今已有十餘年。2016年,公司通過增資控股了致遠鋰業和萬弘高新,業務延伸至鋰鹽及稀土產品等新能源材料領域;2020年9月,公司將其下屬人造板業務子公司控制權轉讓並自此專注於新能源材料業務。至2021年,公司幾乎全部的營收源自新能源業務,其中,超九成的收入來自鋰產品。
2020年和2021年,盛新鋰能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分別為-2.26億元和2.19億元,遠低於當期淨利潤。為此,公司還需向外部投資者獲得資金支持。
根據本次公司擬通過定增引入比亞迪作為戰略投資者的預案,公司擬募資不超過30億元用於補流和償債。截止2021年年末,公司貨幣資金的賬面金額為11.53億元,其中2.65億元為受限資產,短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合計約4.16億元。
統計顯示,2017年至2021年,隨着新能源行業景氣度上升,盛新鋰能通過頻繁定增募資擴大產能和補流。期間,公司合計定增募資超30億元。
圖2:盛新鋰能定增募資及投向
盛新鋰能在通過定增募得大量資金的同時,2021年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根據公司2021年年報,其歸母淨利潤為8.51億元,同比增加超30倍,為上市以來利潤水平最高的一年。隨着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當年經營活動已能產生2.19億元的現金淨流入,未來如能延續此趨勢,公司的經營現金流情況或將改善。
圖3:盛新鋰能歸母淨利潤
如定增方案順利實施,新注入的營運資金或將有利於公司擴大經營規模,而引入大型新能源汽車公司比亞迪作為戰略投資者,也或將與公司新能源材料業務形成協同效應。
頻收監管方函件或需關注合規風險 重要股東頻繁減持2020年以來,盛新鋰能自身共收到深交所監管函1次,深圳證監局警示函1次和深交所通報批評一次,主要原因包括2020年終止回購股票涉及違規;信披不準確、不及時;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和違規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圖4:盛新鋰能收到的監管方函件
2019年以來,盛新鋰能多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公司將其2019年年度審計機構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又將2020年年度審計機構變更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公司頻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又曾因信披和財報問題收到監管函件,其需關注公司的合規風險。
2020年以來,盛新鋰能的大股東頻頻減持公司股票。李建華和李曉奇為一致行動人,且截止2021年年末兩位自然人均為公司前十大股東。兩人自2020年以來合計減持公司股票超3000萬股,合計減持金額或超10億元。
2022年3月1日,盛新鋰能發出公告稱李曉奇又計劃減持不超過659.04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76%。(H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