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興集團:2021年公司收益31.73億港元 同比增長約13.4%

觀點網訊:3月29日,太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佈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業績公告、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

觀點新媒體瞭解到,2021年公司收益增加約13.4%至31.73億港元;毛利率上升1.7個百份點至72.3%;股東應占溢利減少16.2%至9970萬港元;每股基本盈利為9.94港仙,較2020年11.89港仙同比下降16.4%。董事會建議末期股息為每股4.95港仙,本年度每股股息總額為7.45港仙,派息比率約為75%。

據披露,公司財務狀況表維持穩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約4.53億港元;集團的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約為約7.36億港元及約8.53億港元,而集團流動比率約為0.9倍。

值得注意的是,太興集團還披露了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信息。經全體董事均確認,公司執行董事陳淑芳女士(陳女士)於2021年8月13日透過陳女士及其妹妹的聯名經紀賬户進行一項涉及其妹妹購買9.7萬股股份的交易,而事先並無與陳女士作出任何溝通或取得共識,陳女士隨後注意到,該交易乃于禁售期進行,其構成標準守則第A1條、第A.3(a)(ii)條及第B.8條的不合規情況。除該交易外,陳女士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規定準則。

此外,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並採納公司第二次經修訂及重列的組織章程細則,旨在:(i)修訂細則,以反映與上市規則的經修訂附錄三(於2022年1月1日生效)及開曼羣島適用法律一致的若干更新;(ii)允許公司股東大會將以混合方式或電子會議方式舉行,股東除可親身出席現場會議外,亦可以電子方式出席;及(iii)加入現有細則的其他內部管理修訂,包括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更新、現代化或澄清細則條文。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細則須待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後方可作實,並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獲股東批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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