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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財經|財政部部署完善地方債發行機制 提升發行市場化水平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董道勇)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完善地方債發行機制,提升發行市場化水平等七方面對地方債發行工作做出部署。《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專家表示,當前地方債發行的市場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間。《意見》通過完善地方債發行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發揮市場化融資約束機制作用,旨在提升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進而理順國債與地方債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價格體系。

  《意見》要求,不斷完善地方債發行機制,提升發行市場化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參考地方債收益率曲線合理設定投標區間,不斷提升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杜絕行政干預和窗口指導,促進地方債發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區差異和項目差異。同時,《意見》指出,完善地方債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促進形成市場化融資約束機制。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毛捷指出,目前,地方政府債券的債項評級和發行利率差別不大,沒有完全反映地區差異及項目風險差異,地方債發行的市場化水平有待提升。

  “在《意見》裏,第一點提出要推進地方債發行的市場化水平。這裏提到的市場化,就是要讓地方債券發行利率的定價能夠更準確地反映項目風險和收益情況,使項目的風險能夠通過其風險溢價體現出來,同時也提醒投資者注意債券的地區差異。”毛捷説。

  光大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張旭表示,隨着今年《意見》的出台,此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利率與同期限國債收益率之間的隱性下限會逐漸淡出,未來地方債發行利率可以更合理地反映地區差異和項目差異。

  “隱性下限的淡出,有助於理順國債與地方債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價格體系,提高地方政府債券品種的流動性。”張旭説。

  《意見》要求,加強地方債發行項目評估,嚴防償付風險。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專項債券項目合規性審核和風險把控,加強對擬發債項目的評估,切實保障項目質量,嚴格落實收支平衡有關要求。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強化專項債券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對專項債券項目“借、用、管、還”實行逐筆監控,確保到期償債、嚴防償付風險。

  對此,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一帶一路”PPP發展研究中心合作與發展部主任韋小泉認為,與往年規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文件相比,今年《意見》值得重點關注的是“加強地方債發行項目評估,嚴防償付風險”。

  “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嚴格項目合規性審核和風險把控,加強對擬發債項目的評估,切實保障項目質量,這是從源頭上防控未來的償付風險。”韋小泉説,《意見》要求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強化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對專項債項目的“借、用、管、還”實行逐筆監控,這是對債券資金進行全流程管理,利用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方式防控未來的償付風險。

  此外,《意見》還要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專業機構應當勤勉盡責,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出具專項債券法律意見書和財務評估報告,對所依據的文件資料內容進行核查和驗證,並對出具評估意見的準確性負責。信用評級機構應當規範開展地方債信用評級,不斷完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並對外披露。

  韋小泉指出,《意見》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專業機構提出了嚴格要求,規定其對出具的評估意見準確性負責,這是通過強化第三方履職盡責進一步加強對項目的篩選,減少不合規項目。

  韋小泉建議,為控制專項債項目償債風險,更重要的是要由規劃機構、建築設計院、建築企業、產業運營商、投資諮詢機構、金融機構等單位組成聯合體做好項目前期評估工作,對項目的可行性、投資規模、產業發展、收益實現路徑、風險預測等進行合理評估,從源頭上設計策劃好項目,增強項目經營性收益的確定性,防控專項債償債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