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華訊(000687.SZ)發佈公告,公司於7月13日收到河北證監局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市場禁入決定書》。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的認定事實,公司判斷公司涉及的違法行為暫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相關規定及《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2017年更正後的財務報表全面審計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存在經對2016年、2017年全面審計後,導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財務指標最終實際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深證上[2018]556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規定的終止上市標準的風險,公司股票存在被深交所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