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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勝華擬定增募資不超45億元 股價跌7.68%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5日訊 今日,石大勝華(603026.SH)股價下跌,截至收盤股價報135.03元,7.68%。

  7月14日晚,石大勝華披露《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託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最終發行對象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準批文後,由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授權範圍內,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發股利、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底價價格將相應調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預案出具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社會公眾股比例不低於25%,不存在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之情形。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6080.40萬股(含本數),並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准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45.00億元(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上限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準批文為準。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分別用於年產30萬噸電解液項目(東營)、年產20萬噸電解液項目(武漢)、22萬噸/年鋰電材料生產研發一體化項目、年產10萬噸液態鋰鹽項目、年產1.1萬噸添加劑項目、年產5萬噸濕電子化學品項目、年產3萬噸硅基負極材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預案出具日,公司股份總數為2.03億股。公司股權較為分散,且未見股東之間存在未經披露的一致行動關係,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以及可以實際支配公司表決權超過30%的股東;現有單一股東目前不能通過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此外,公司現有單一股東目前依其可實際支配的公司股份表決權不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公司亦不存在管理層控制、多個股東共同控制或管理層和股東共同控制的情況。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本次發行後,公司仍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以及可以實際支配公司表決權超過30%的股東。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情況發生變化。

  公司表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系公司現有業務佈局的完善和擴展,募投項目建設有助於豐富和優化公司產品結構,有利於進一步增加公司的業務規模,提升公司研發能力,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鞏固和提升市場地位。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