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盤後,記者自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獲悉,針對ST摩登此前發佈的2019年年報,深交所已對部分事項下發問詢函。
深交所問詢函顯示,2019年,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為ST摩登出具了標準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深交所年審會計師結合ST摩登存在的違規擔保、控股股東大額資金佔用、公司被立案調查、公司內控存在重大缺陷等事項,説明針對上述情況所實施的審計程序和獲取的審計證據情況,涉及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否具有廣泛性,相關審計證據是否足以支撐審計結論。
2020年2月25日,ST摩登聘任賴學玲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邵先取為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賴學玲、邵先取在任職前均就職於中審眾環。深交所請ST摩登説明是否存在影響審計獨立性的情況,並結合公司年報審計、會計差錯更正等事項所支付的費用説明是否存在購買審計意見的情形。
此外,針對ST摩登控股股東瑞豐集團通過收取預付款項及投資款項的形式佔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資金共計24,690.60萬元一事,深交所也表達了問詢,並請ST摩登補充披露控股股東資金佔用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發生時間、佔用方式、資金流向、交易主要內容、審批流程、主要責任人,對手方與控股股東的關係等。
深交所的問詢函引發部分投資者關注,除此以外,證監會不久前的立案調查,也讓投資者對ST摩登的現狀愈發擔憂。信息顯示,3月31日,ST摩登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正在進行中,ST摩登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相關進展文件。
據記者瞭解,如果證監會經過調查後最終對ST摩登實施行政處罰的話,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3月31日收盤時持有ST摩登,並在2020年4月1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週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本次索賠預徵集可主張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税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日,ST摩登還稱,公司於2020年3月31日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摩登大道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飛、翁武強、林毅超、林峯國、李斐、劉文焱、郭小羣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經廣東證監局的現場檢查,ST摩登存在五項違規問題:為關聯方擔保未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未及時披露資金被關聯方佔用事項、相關收入確認不合規、職工薪酬核算不準確、未履行股份回購承諾。
“天眼查”顯示,ST摩登是一家互聯網 全球時尚品牌運營商。二級市場方面,有市場分析人士表示,在被立案調查及被出具警示函後,ST摩登的基本面存在不穩定因素,相關投資者還應謹慎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