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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動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網信證券破產重整答記者問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記者劉慧)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6日就網信證券破產重整答記者問。

  一、問:近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網信證券破產重整的申請。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論?

  答:前期,證監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網信證券財務狀況持續惡化,淨資本及其他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要求,存在重大風險隱患。自2019年5月5日起,證監會遼寧監管局向公司派出了風險監控現場工作組,進行專項檢查,監控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同時證監會督促公司採取多種措施化解風險。根據網信證券2020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網信證券資產總額7.03億元,負債總額42.79億元,淨資產-35.76億元,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審計機構對年度報告發表了保留意見。近期,網信證券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的申請,以化解公司風險。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破產重整申請。破產重整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化解公司風險的常見做法,通過司法程序進行重組整頓,化解網信證券風險,恢復網信證券持續經營能力。

  證監會積極配合、支持網信證券破產重整工作。網信證券經破產重整後,如符合證券法和《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規定,公司將恢復正常經營。

  二、問:網信證券目前情況如何,破產重整期間網信證券的經營將如何進行,對經紀客户有何影響?

  答:網信證券經過兩年的風險監控,目前已穩妥處置債券交易風險、同業風險等,逐步壓縮業務規模,客户資金、資產安全完整,員工基本穩定。

  破產重整期間,法院依法指定破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依據企業破產法履行職責。證監會遼寧監管局派出的現場工作組常駐現場,對網信證券、破產管理人等進行監督和指導。

  破產重整期間網信證券各營業網點照常營業,證券交易不受影響,客户證券買賣、資金轉入轉出正常進行,客户和相關方合法權益繼續得到保障。

  三、問:破產重整對債權人等相關方影響如何?

  答:破產重整是在法院主持下,依據企業破產法、證券法以及《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行的司法重整。重整過程中將尊重債權人等相關方意願,依法公平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監管部門將全力配合法院,推動重整穩妥有序進行,確保金融市場和社會穩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