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制定下發《“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下稱《發展規劃》),對未來五年檢察工作進行謀篇佈局,並明確了檢察工作的三大目標。
《發展規劃》首先指出,檢察事業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啓新的征程,“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要優化“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為主線,加強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同時,《發展規劃》確立了“十四五”時期檢察工作的三大目標:一是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加精準。檢察工作深度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檢察產品引領法治進步、促進社會治理、服務經濟發展作用凸顯,檢察公信力明顯提升。二是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各項法律監督職能全面協調充分履行,檢察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顯著提升。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發展完善。法律監督體系、檢察組織體系、檢察理論體系更加成熟定型,檢察領導體制、職權配置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
《發展規劃》還從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保障創新驅動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提升國家治理效能、在反腐敗鬥爭中有效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等五個方面對“以有力履職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明確部署;從做優刑事檢察、做強民事檢察、做實行政檢察、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創新未成年人檢察等方面對“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作出具體謀劃。
另外,《發展規劃》特別強調,最高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分工方案,對重點任務進展定期督查通報,完善實施監測評估機制。省級檢察院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抓好任務分解,列出任務清單,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市、縣級檢察院要全力抓好落實。要加強執行力建設,以貫徹實施規劃為抓手,推動各項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