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大方正破產重組事宜,6月11日晚間,浙商銀行披露公告,已向法院對相關方提起訴訟,提出判令相關方共同償還借款本息20.45億元。
今年2月,北大方正集團就被債權人北京銀行申請重整。數據顯示,截至6月11日,北大方正債券存量餘額合計規模為335.4億元,存量只數為22只,一年內到期有6只、規模為91億元。
20億元借款糾紛,浙商銀行起訴相關方
6月11日晚間,浙商銀行(601916.SH)披露訴訟公告,因與北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的保證合同糾紛,於2020年6月2日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於6月2日收到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
記者瞭解到,2018年7月25日,浙商銀行與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大方正”)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北大方正向浙商銀行借款20億元,借款期限為2018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年利率為7.8%。同時,浙商銀行與北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訴訟書中稱“被告一”)、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訴訟書中稱“被告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被告一、被告二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其後,浙商銀行依約向北大方正放款20億元。之後,北大方正歸還本金2000萬元,利息償付至2019年9月20日,但2019年四季度的利息未正常支付。
因北大方正破產重組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分別向被告一、被告二送達了《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鑑於被告一、被告二均未履行擔保義務,浙商銀行依法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告顯示,浙商銀行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償還借款本金19.8億元及截至2020年2月19日的應付利息6521萬元,共計20.45億元。
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
浙商銀行稱,公司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預計該訴訟事項不會對本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債權方涉多家銀行,一年內到期債券餘額91億元
記者查閲發現,今年5月29日,上海清算所(以下簡稱“上清所”)披露了《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違約後續進展公告》顯示,該筆違約牽涉的債權方有中國進出口銀行和浙商銀行。
而記者獲悉的一份聯合資信評估公司對北大方正集團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的評級報告顯示:此次註冊額度50億元,基礎發行規模為15億元,發行金額上限為30億元。存續期為2 1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償還有息債務。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該筆中期債券無擔保。
方正集團是由北京大學在1986年投資創辦的大型國有控股企業,該集團主要以IT產業為基礎,逐步形成了IT、醫療、產業金融等業務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旗下擁有4家A股上市公司和2家港股上市公司。
2019年12月2日,北大方正“19方正SCP002”超短融債券不能按期償付本息,成為了北大方正集團首隻違約的債券。
隨後,聯合資信將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由AAA下調至A,評級展望為負面。
2019年12月23日,上清所發佈公告稱,在支付了債券利息後,北大方正23家債券持有人同意延期支付“19方正SCP002”本金,將該期債券兑付日變更為2020年2月21日,期間利息按照原利率4.94%計息。
但是,距離該債券到期僅剩下兩天時間,2020年2月18日晚間,北大方正集團突然被申請重整。
2月18日晚間,北大方正集團旗下的方正證券、方正科技、北大醫藥、中國高科,以及方正控股、北大資源這6家公司,當日各自同時發佈公告稱,公司股東方正集團於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達的通知,北京銀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請對方正集團進行重整。
6家公司均表示,如該申請獲得受理,將可能對本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即有可能導致控股權的變更。
記者在聯合資信在今年2月21日的評級報告中披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銀行提出的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並指定清算組擔任管理人,清算組由人民銀行、教育部、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和北京市有關職能部門等組成。”
2019年三季報顯示,方正集團2019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917.7億,淨利潤虧損24.69億元,歸母淨利潤虧損31.9億。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方正集團負債規模約3030億,資產負債率約83%,其中非流動負債中,應付債券額為872億,非流動負債總共達1122億,流動負債總共達1907.30億元。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