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丨決策一出台,矛盾跟着來?破維穩“怪圈”,這裏有“三變”

決策一出台,矛盾跟着來?破維穩“怪圈”,這裏有“三變”


半月談記者 沈錫權 郭強 賴星


“決策一出台,矛盾跟着來”“一到節點就穩控,節點一過就反彈”……這是維穩長期跳不出的一些“怪圈”。半月談記者在江西採訪發現,當地從直面涉穩矛盾糾紛開始,變事後穩控為源頭治理、單一穩控為綜合治理、息事穩控為依法治理,連續16年榮獲全國平安建設優秀省,2021年,全省化解矛盾糾紛成功率99.76%,公眾安全感綜合指數和滿意度指數均達98%以上。江西經驗對加強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有啓發意義。


半月談丨決策一出台,矛盾跟着來?破維穩“怪圈”,這裏有“三變”

南昌市青山湖區道交一體中心法官助理調解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

  

變事後穩控為源頭治理


今年1月,贛州市章貢區一投資3.58億元、新建18萬座墓穴的陵園項目,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中有約87.5%的調查對象反對、風險等級為高風險,被當地政府暫緩實施。


“決策一出台,矛盾跟着來。”一些地方因重大決策引發矛盾糾紛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例並不鮮見,尤其是涉及徵地拆遷、環保項目等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領域更是風險高發區。


江西對此有切身體會。10多年前,鷹潭一項擬調整行政區劃的決策,引發幹部羣眾攔堵鐵路。“這次事件給我們很大震動。”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鴻星説,從2010年開始,江西在全國率先探索開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防範重大決策帶來的矛盾糾紛和穩定風險。


如今,“穩評”範圍從企業改制擴展到重大工程、大型活動、重大案件等領域,並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不斷提升評估質量。


去年底,宜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入選全國首屆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治理百名優秀案例。“‘穩評’不是簡單‘配合’或‘否定’決策,還需提出完善建議,讓決策更加民主、科學、規範。”宜春市委政法委維穩指導科科長韓瑞兵説,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在很多地方遭到民眾反對,在宜春,第三方“穩評”機構調查梳理出一系列風險點,並提出合理建議,有效保障項目實施。


2010年至2021年,江西共對26539件重大決策事項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其中暫緩實施574件、不予實施203件,近年來沒有出現因決策失誤引發的大規模羣體性事件。


變單一穩控為系統治理


“一到節點就穩控,節點一過就反彈。”這是維穩面臨的又一怪圈。受訪幹部表示,矛盾是“捂”不住的,穩定不是“控”出來的,必須在化解矛盾糾紛上發力。


一是遇到矛盾不迴避推諉,防止“維權變維穩”。一些人成為信訪重點人員,往往始於一些矛盾未及時化解,逐步升級為維穩問題。南昌市西湖區居民葉某春一家三口反映市公交總公司補交社保、違規開除等問題,從2000年起上訪,信訪訴求逐步增加至10餘項。去年,他所在街道多次牽頭召開“幸福圓桌會”,組織市公交公司、派出所、司法所等參加化解工作,制定一攬子化解方案,成功化解這起信訪積案。


近年來,江西在全國率先建成省市縣鄉村五級、2.3萬個綜治中心,同時不斷完善警調、訪調、訴調等對接機制,全省年均化解矛盾糾紛40萬件以上,成功率在99.5%以上。南昌市紅谷灘區沙井派出所民警王軒説,遇事打“110”是不少羣眾的習慣,他們派出所內專門組建由民警、律師、調解員等參與的調解中心,防止小矛盾釀成大問題。


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糾紛,避免“就穩控而穩控”。基層“一到節點就穩控,節點一過就反彈”的根源在於,維穩責任在政法部門,矛盾根源在其他地方,以往政法部門就穩控而穩控,未能從根上化解矛盾。對此,江西探索涉穩突出問題分類歸口處理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協調推動涉事地方和部門負責或參與化解矛盾糾紛。


前兩年,贛州市經開區法院陸續接到羣眾訴房地產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案件。“對羣眾來説,一套動輒上百萬的房屋爛尾,經濟和心理上都難以承受。”贛州市經開區法院立案庭庭長丁娟説,當地成立多部門組成的防範化解房地產領域訴訟風險工作專班,有效化解一批房地產領域糾紛。


三是發動民間力量參與,推動“身邊人化解身邊事”。江西廣泛吸收民間力量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培養200萬名平安志願者、600多萬“法律明白人”,去年6月還開通社會心理服務熱線,近500名有專業資質的志願者幫助羣眾解開心結。


“我們在化解矛盾糾紛中有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優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饒市信州區西市街道平安志願者奚萌君説。


變息事穩控為依法治理


“擺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穩定。”一些地方在維穩中存在花錢買平安思想,結果“按下葫蘆浮起瓢”,讓羣眾“信訪不信法,靠鬧不靠法”,矛盾越來越多。受訪幹部認為,只有摒棄息事穩控的思想,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協調矛盾糾紛,才能實現長治久安。


“醫鬧”曾是全國各地面臨的普遍性難題,不僅干擾醫療秩序,更助長不良風氣。為此,江西通過地方立法,推動醫患矛盾糾紛處理步入法治化軌道。


2014年5月1日,《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個以省為單位的地方性醫療糾紛處理法規。依據條例,江西出台醫療事故鑑定管理辦法和醫患糾紛處置流程,使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實現有法可依。“十三五”期間,江西醫療糾紛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2020年醫療糾紛相較2013年下降將近50%。


“治理‘醫鬧’的經驗啓示我們,要充分發揮立法的作用,在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經驗基礎上不斷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江西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林強介紹,近年來,江西還陸續出台學校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規,為矛盾化解提供法治保障,通過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


(刊於《半月談》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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