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讓120萬元一針的抗癌藥惠及普通人的初衷雖好,但險企的宣傳語卻讓這一增值服務“變了味”。7月21日,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有媒體報道稱,近日,株洲某保險公司的“CAR-T權益卡”的宣傳語“治癒癌症不再是夢”“120萬一針,打了要錢,不打要命”遭到了消費者質疑。
而上述宣傳語並非個例,甚至有代理人對北京商報記者展示的CAR-T權益卡宣傳單上寫着“讓您保障同時也能享有‘生的機會’”。那麼,如此宣傳CAR-T權益卡有哪些不妥?誰又該對“蹭流量式”營銷把關?
CAR-T權益卡宣傳“文案”引質疑
代理人本是照本宣科式介紹保險產品的增值服務CAR-T權益卡,然而消費者不僅不買單,還產生了反感的情緒,這是怎麼回事?
據媒體報道,龍女士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把120萬元/針的CAR-T療法稱為“神針”,並對其母親宣稱“治癒癌症不再是夢””。然而,這種説法引起了龍女士的不滿。龍女士補充表示,保險公司並未對此進行補充説明CAR-T治療方案不適用的情況,對於CAR-T療法的副作用,保險公司也未具體説明。
如此做法並未個例,一家頭部險企代理人對北京商報記者推薦帶有CAR-T權益卡的理財險時,CAR-T權益卡宣傳單上寫着“價值120萬的CAR-T治療權益服務,就是前段時間新聞熱播的120萬一針治療淋巴癌的技術,符合權益卡要求相當於可以免費用藥,讓您擁有保障的同時,能夠享有‘生的機會。’”。
同時,記者發現,一些代理人在宣傳CAR-T權益卡時,也會用到“120萬一針,打了要錢,不打要命”“也許一輩子用不上,但我擁有,未來無懼”等宣傳語。
“要5年有效期的CAR-T權益卡就需要給你做2萬保費保3年的產品,要10年有效期的CAR-T權益卡,產品需要每年交3萬保費,交三年。”一家頭部險企代理人對記者給出了CAR-T權益卡服務的享受方案。今年以來,陸續有保險公司將CAR-T權益卡作為理財險的增值服務,不過,要想獲得CAR-T權益卡則有着“高額”的門檻,比如保險公司將這一權益卡放進了保費幾千、上萬元的年金險或者其他長期保險中。
到底什麼是CAR-T?抗癌神藥又“神”在哪裏?據瞭解,CAR-T療法屬於免疫治療的一種,目前上市CAR-T細胞治療產品分別為阿基侖賽注射液(奕凱達)和瑞基奧侖賽注射液(倍諾達)。以奕凱達為例,公開數據顯示,奕凱達落地到了全國80多家醫院、治療了逾200位患者。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宣傳的“治癒癌症不再是夢”這裏的治癒癌症僅僅指的是部分癌症。資深精算師徐昱琛表示,客觀來看,CAR-T療法對於血液瘤、淋巴瘤的治療有一定效果,但對實體瘤包括肺癌、肝癌等器官類型的瘤,CAR-T療法的治療效果可能還並不理想。此外,CAR-T療法對於淋巴瘤、對於非實體癌的治療也存在個體差異性,並非100%見效。
對於CAR-T這一新療法,也有醫療專家指出,不能將其看作百利而無一害的“靈丹妙藥”,CAR-T療法值不值得作為購買保險的原因,需因人而異。
多方人士:宣傳語涉嫌誤導消費者
既然CAR-T療法只對部分癌症有“奇效”,那“保障同時也能享有‘生的機會’”“120萬一針,打了要錢,不打要命”“治癒癌症不再是夢”……如此文案作為增值服務的宣傳以及保險產品的賣點是否合理?
徐昱琛表示,如果過分地誇大宣傳,把CAR-T療法當成大部分癌症或者所有癌症的“妙藥”,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級合規師朱永紅表示,上述宣傳語會讓消費者以為CAR-T療法能治癒相關癌症疾病,能給身患重症或絕症的患者帶來生命的希望,誤導了消費者。
那麼,在誤導消費者的同時,上述宣傳可能還踩了哪些“紅線”?朱永紅表示,CAR-T療法屬於免疫治療的一種,其對外宣傳屬於醫療廣告宣傳。因此,應遵守醫療廣告宣傳的相關規定,即醫療廣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以及説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的內容。顯然,保險公司的上述宣傳屬於是違反上述醫療廣告的規定。
記者瞭解到,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朱永紅認為,保險公司上述行為屬於對被保險的產品“CAR-T療法”的功能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險企在宣傳中應“咬文嚼字”
保險宣傳廣告和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方便了消費者獲取保險產品和增值服務信息,也促進了金融消費活動,不過,一些帶有誇大、片面宣傳的廣告語極其容易誤導消費者購買不符合自身風險偏好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那麼,險企如何把好產品增值服務宣傳這一關?徐昱琛建議,險企在宣傳時,需要強調雖然CAR-T療法對淋巴瘤、血液瘤有着較好的治療效果,但並非該“神藥”包治百病,在增值服務宣傳表述中也應更加嚴謹,實事求是地介紹CAR-T療法,避免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對於將CAR-T療法附加在增值服務中,徐昱琛認為,將社會熱點帶入到保險中沒問題,但要看怎麼“蹭熱點”,是堅持長期為消費者好的初衷,還是趁熱點去“收割”一些保險知識比較缺乏的人,這需要保險公司走對路。險企如果將更多的精力花在增值服務這一“側面”,有可能會削弱主攻產品的效率。
山西銀保監局關於防範非法金融廣告也曾做出風險提示,山西銀保監局指出,對於發佈在各種渠道和平台上的金融廣告都要理性看待,特別是一些投放在個人自媒體、小報小刊、鄉村運行的車體、建築牆體上的廣告以及銷售人員擅自印製的宣傳資料等,往往審核不嚴或未經審核,出現誤導、欺騙內容的可能性較大,更要保持謹慎,注意區分識別。
徐昱琛也建議,除了監管層面要做到執法必嚴外,消費者如果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要保留好宣傳頁等證據。另外,最重要的還是消費者應加強科學知識、保險知識的科普,來提升對保險產品及產品增值服務的甄別和思考能力。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