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嚴查借款人信貸資金用途,部分銀行提高個貸審批要求

近日,網上流傳出一些上海某銀行發出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告知函要求未按約履行合同規定的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息。

藍鯨財經通過走訪上海市多家銀行網點證實,銀行確會對消費貸、經營貸等信貸資金的用途進行監測審查,若借款人違規,銀行將要求提前還款。此外,華東地區有部分銀行提高了貸款審批的要求。

銀行嚴查借款人信貸資金用途

據悉,近日網上流傳着一些上海某銀行分行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告知函》顯示,由於借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銀行宣佈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時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否則,貸款將逾期併產生罰息,銀行將有權對借款人進行法律訴訟,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換句話説,若是借款人將消費貸、經營貸等個人信貸資金違規用於買房,將被銀行要求提前還款。

藍鯨財經為此走訪了上海多家銀行,銀行方面表示,“將消費貸、經營貸用於買房一直以來都是違規的”,銀行會嚴格審查借款人的信貸資金用途。

銀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銀行會對借款人資金用途的情況進行抽查,如果發現用途異常,會打電話問詢。借款人需要向銀行提供信貸資金用途的相關證明,問題解決不了就會寄《告知函》”。可見,向違規的借款人寄《告知函》要求提前還款是銀行規範管理個貸業務的措施之一。

關於銀行對信貸資金用途的抽查方式,記者瞭解到,銀行方面主要會通過抽查借款人在本行的轉賬記錄、定期電話回訪,有些會要求根據當時提款的用途提供相關憑證、查看徵信記錄變化情況等途徑對信貸資金用途進行管理。

部分銀行提高個貸審批要求

從去年年底以來,關於樓市調控的政策就頻頻出台。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並再次重申了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當月31日,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設定了貸款佔比“兩道紅線”。今年年初,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

當記者詢問消費貸、經營貸用於買房的可行性時,上海某國有大行工作人員直接告誡記者“不要這樣做”。

鑑於出現過很多用消費貸來付房子首付的情況,某華東地區城商行工作人員表示,“若是有借款人短時間內先申請了消費貸,後又申請了房貸,銀行會要求先結清消費貸,房貸這邊才能放款。這在一些銀行是硬性規定。”

此外,藍鯨財經發現,華東地區有部分銀行提高了個貸審批的要求。借款人的職業、從事的行業成為銀行貸款審批的考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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