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1月7日消息,中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中新”)被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為(2022)浙1002執恢51號,執行標的為3366.27萬元,立案日期為2022年1月6日。
*ST中新成立於2007年5月23日,註冊資本3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陳德松,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通信終端設備、電視機整機及零部件、音響設備等。該公司由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5.87%,陳德松持股7.22%,且陳德松持有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55%的股份。該公司有8家對外投資企業。
*ST中新曾涉司法案件3764起,其中26.25%的案件身份為被告,72.5%的案件案由系申請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有歷史被執行人記錄1035條,歷史被執行總金額超16億元,此外有被限制高消費記錄130條。
(責編:鄧如菲)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