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要堅守合規經營

  為防範因未及時如實申報而觸犯反壟斷法的情況,經營者需要加強過程控制,按照流程、步驟向監管部門完成申報。監管部門要不斷強化監管,全面、準確判斷金融機構是否涉及壟斷。

  金融反壟斷持續強化。11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福建百度博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新設合營企業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決定對百度博瑞、中信銀行均罰款50萬元,系頂格處罰。該罰單被行業視為銀行業反壟斷第一案。

  作為股東的福建百度博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此前簽訂協議新設合營企業百信銀行,分別持有其股權。由於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度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結合該行股東的境內外營業額情況分析,本來是屬於在應當申報的情形中,但直到百信銀行設立之前,其並未走申報流程,被處罰不足為奇。

  在經濟活動中,一樁合同交易要不要申報,取決於交易結構是否屬於經營者集中以及營業額門檻是否達到標準。由於銀行和保險業等金融業營業額計算方法和其他行業不同,加之金融業經營者大多是財務投資人而非產業投資人,常常誤以為自身未獲得控制權。因此,總體上金融業經營者申報數量較少,這也是一些金融機構忽視申報的重要原因。儘管金融業經營者可以考慮從行業監管角度申請特別的計算規則,但仍需遵守反壟斷法規定。

  反壟斷法修訂出台後,罰款數額將會大幅增加。假如行業經營者心存僥倖,不按規定及時、如實申報,很容易“中標”。以今年監管部門接連開出的罰單來看,對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等情況的調查比以往更多,比如蘇寧易購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並實施共同控制,銀泰集團收購杭銀消金股權等案件,均因違反規定受到處罰。

  如何防範此類情況發生?對經營者來説,需要加強過程控制,比如股權設計環節,要考慮客觀和主觀的合規性要素,按照流程、步驟向監管部門完成申報;對監管部門來説,由於金融本身較強的滲透性和其背後複雜的股東關聯情況,在監管手段上要及時跟進,不斷強化穿透式、全方位監管,全面、準確判斷金融機構是否涉及壟斷。總而言之,金融機構要常念合規經營之經,莫要以身試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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