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購”股權激勵計劃惹爭議 申通快遞否認變相利益輸送

封面新聞記者 馬夢飛

近期,因發佈“1元購”股權激勵計劃,申通快遞廣受關注,並收到監管的問詢函。

2月28日晚間,申通快遞迴復深交所問詢函稱,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不存在變相向相關方輸送利益的情形。今日開盤,申通快遞飄綠,截至發稿,申通快遞跌0.87%,股價報8元,總市值122.5億元。

“1元購”股權激勵計劃惹爭議 申通快遞否認變相利益輸送

消息面上,2月14日晚間,申通快遞披露《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根據計劃,公司擬以1元/股的價格,向公司高管、核心骨幹員工等轉讓已回購的不超過1955.99萬股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的1.28%。

此舉引發眾多投資者的不滿,當日申通快遞收跌4.27%。

2月22日,深交所向申通快遞發出問詢函。問詢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員工持股計劃購買回購股票價格1元的確定依據及其合理性;二是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確定依據;三是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變相向相關方輸送利益的情形。

對於深交所的問詢函,申通快遞迴複稱,目前,公司整體的薪酬結構較為單一,相對缺乏較為有效的中長期激勵與約束機制且從薪酬情況整體來看處於行業相對較低的水平。通過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有利於公司不斷調整和優化原有相對單一、以現金為主導的薪酬激勵體系,建立起以業績實現為基本要求、以長期發展為基本目標、以股權兑付部分薪酬激勵為基本方式的薪酬激勵體系。

“1元購”股權激勵計劃惹爭議 申通快遞否認變相利益輸送

申通快遞迴復問詢函

另一方面,申通快遞表示,公司本次持股計劃設置的鎖定期為36個月,鎖定期內如參與對象離職,則持有人不享有相應權益;該鎖定期相較於《指導意見》規定及市場實踐中最短12個月的鎖定期設置來看,具有更強的約束性。

此外,申通快遞也對變相輸送利益進行了否認。申通快遞在回覆函中表示,董事、監事、高管管理人員為本次參與對象具有必要性與合理性,其獲授的權益額度與其任職及貢獻匹配,有利於公司業績完成及穩定增長、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變相向相關方輸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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