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動收官在即 國資證券化再加速
本文轉自: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中國證券報》7日刊發文章《三年行動收官在即 國資證券化再加速》。文章稱,當前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已進入決戰決勝關鍵階段,中央企業和地方國企聚焦收官“窗口期”,加快推進以上市、實施中長期激勵為代表的市場化改革。數據顯示,今年以來,A股新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19家,並有48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
業內人士認為,央企和地方國企借力多層次資本市場,積極謀求上市乃大勢所趨。同時,國企中長期激勵,尤其是股權激勵正擴圍擴面,激勵空間進一步打開。
(資料圖,新華社發)
(小標題)央地國企積極謀上市
深入實施國資國企改革,借力多層次資本市場乃重要一招。
在中核集團近日召開的提高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推進(視頻)會上,中核集團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王學軍説,近年來,集團公司大力推動優質資產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同時調整退出非優勢上市平台,取得積極成效,上市公司收入貢獻率達76.27%,資產證券化率為65.88%。
“中核集團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仍然存在優化和提升空間。”王學軍表示,集團公司各部門及單位要以本次提高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專項工作為契機,打造核科技產業特色的高質量上市公司集羣,樹立中核集團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形成與核產業影響力相匹配的資本市場影響力。
南方航空集團在推進混改、上市方面正加快步伐。“南方航空集團整合旗下貨運資源,打造貨運物流產業,成立了南航物流公司,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完成‘以混促改’,深度轉換經營機制,目前正加快推動上市進程。”南方航空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
地方國資也正積極推動資產證券化。河北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聯合專業機構全面摸排上市資源,大力推進分類培育,大力推進創新業務板塊分拆上市,“一企一策”解決企業上市前困難問題;通過因企制宜、多點發力,力爭“十四五”末每户監管企業都新增1至2家上市公司。
山東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以來,山東省新增省屬控股上市公司11家。目前,山東省屬控股上市公司48家,下一步將重點把專精特新“小巨人”“獨角獸”“瞪羚企業”等作為上市後備資源進行培育,充實上市資源後備庫。“今年在實現2家企業首發上市的基礎上,力爭年底前再有3至5户企業遞交申報材料。”這位負責人説。
知本諮詢數據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9月6日,今年以來A股新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19家,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10家,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9家。國資委今年5月公佈,2020年以來,國資系統共有38户企業在主板上市,51户企業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上市,實現直接融資2574億元。
“央企和地方國企上市乃大勢所趨。”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一方面,央企將“專精特新”業務分拆出來單獨上市,有利於此類業務快速成長,增強行業競爭力;另一方面,央企圍繞主業進行專業化整合成立新平台也將積極謀求上市。同時,從地方來看,一批上市“後備軍”蓄勢待發,未來,國企上市公司數量將持續增加。
(小標題)股權激勵擴圍擴面
隨着“政策包”“工具箱”不斷豐富和升級,國企中長期激勵,尤其是股權激勵正不斷擴圍擴面。
上述南方航空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集團出台了《激勵機制工作指引》,在子企業全面實施員工持股、超額利潤分享、崗位分紅、項目分紅等中長期激勵工具,累計激勵超過800人。其中,2021年102名核心骨幹員工人均分紅超3萬元。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集團建立了“3+2”中長期激勵機制,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超額利潤獎勵工資總額分享、虛擬股權跟投等制度,實施激勵的9户子企業2021年度增量利潤佔集團增量利潤總額的41%,激勵引領和槓桿撬動作用充分彰顯。
在地方國企層面,各類激勵政策“百花齊放”。河北省國資委制定實施了監管企業中長期激勵指導意見,督促企業統籌運用股權激勵、超額利潤分享和項目跟投等強化正向激勵。截至目前,河北省屬企業已開展中長期激勵的一級和各級子企業佔具備條件的98.04%,惠及4118名關鍵崗位核心人才。廣東省國資委出台了《省屬企業中長期激勵工作指引(試行)》,指導省屬企業靈活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探索核心骨幹人才與企業“利益共沾、風險共擔”更為有效的實現方式。
知本諮詢數據顯示,截至9月6日,今年以來A股市場實施股權激勵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為48家,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17家,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31家。從採用的激勵工具來看,約92%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選擇了限制性股票激勵工具。
“未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方面還有很大空間。”知本諮詢國企改革數據中心副主任王娜表示,尚未有效實施股權激勵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加大推進力度,進一步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切實做好引人留人工作,共同推進國有企業長遠發展、高質量發展。在實施過程中,國企應準確把握股權激勵工具適用範圍,為後續再實施股權激勵預留空間,併合理確定授予價格,真正實現有效激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