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28日,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在支持房地產企業股權融資方面,證監會決定調整優化5項措施,並自即日起施行。
一、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及配套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重組對象須為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允許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可以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用於存量涉房項目和支付交易對價、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不能用於拿地拍地、開發新樓盤等。建築等與房地產緊密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參照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政策執行,支持“同行業、上下游”整合。
二、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户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三、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與境內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復以房地產為主業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恢復主業非房地產業務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
四、進一步發揮REITs(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常態化發行,努力打造REITs市場的“保租房板塊”。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依託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或作為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的擴募資產。
五、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基礎設施,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並探索新的發展模式。
編輯 孫文軒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