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反壟斷”監管落錘公牛集團 專家建議企業建立有效合規管理體系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吳奕萱

  見習記者 鄔霽霞

  2021年是反壟斷“大年”。

  4月份以來,反壟斷監管重錘持續落下,繼阿里巴巴集團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82億元的處罰、美團因涉嫌壟斷被立案調查後,“千億元市值”的公牛集團也中招。

  5月12日晚間,公牛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5月11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上報公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立案報備的函》,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公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公牛集團表示,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積極配合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反壟斷案件調查工作,目前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受此消息影響,公牛集團5月13日股價下跌4.62%。值得注意的是,與阿里、美團等因為二選一被實施反壟斷調查不同,公牛集團被調查的案由是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長張孝榮認為:“公司可能存在轉售價格控制行為,即生產商與渠道商以契約的形式限定最終零售價格水平。”

  “阿里、美團、公牛被調查及處罰,表明監管層開始對壟斷企業的監管趨嚴。”北京看懂研究院研究員王赤坤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反壟斷相關法律法規日益完善,政府監管也更加規範嚴格。”

  全國企業合規委員會專家丁繼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浙江省市場監管總局出手對本省企業涉嫌壟斷行為進行查處,説明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主動執法。”

  丁繼華稱:“阿里巴巴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處罰,開啓了我國反壟斷執法時代,對企業的反壟斷執法也將成為常態。這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企業發展水平以及確立競爭性政策的市場基礎地位是分不開的。”

  丁繼華認為,隨着反壟斷處罰力度加大及立法日益嚴格,各大行業巨頭需要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通過建立有效合規管理體系,加強反壟斷的合規管理。

  丁繼華建議:“首先,企業領導要公開承諾和投入資源做到合規經營;其次,企業法律合規部門要加強在反壟斷、公平競爭等領域的合規風險識別;第三,建立有效的反壟斷合規內部控制機制。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反壟斷合規培訓,特別是加強商務、業務部門人員的培訓;對出現有違公平競爭的不合規行為要及時自查自糾;最後,企業要主動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溝通機制,出現合規問題後,通過積極整改和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爭取得到責任減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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