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9月15日通報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減持“我樂家居”股票案調查進展,擬依法沒收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相關違法所得,並從嚴處以3295萬元罰款。
證監會資料圖
經查,2021年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買入“我樂家居”股票達到5%時,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本次違規減持發生前,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我樂家居”股票2244萬餘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11%。2023年9月5日至9月6日,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將上述股票全部減持,未在減持比例到達5%時依法停止交易,後續違規成交金額1.07億元,違法所得1653萬元。
證監會信息顯示,近期證監會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引導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等主體共同維護健康市場生態。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無視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公然違規減持本公司股票,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懲。
證監會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的決策部署,抓緊完善關於減持股份的法規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速查速處、重罰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敢於違法者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痛代價。(記者劉慧、劉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