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股東懵了!2天5家公司被強制退市 A股“不死鳥”也栽了!

  進入6月,退市消息依然接二連三。

  6月2日,聚龍股份、邦訊技術、當代東方3家公司被深交所官宣退市。而就在前一天的6月1日,*ST金泰、*ST濟堂收到上交所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數據顯示,5家公司共有股東户數超12萬。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個月來,隨着退市股逐步進入退市整理期,其首日最大跌幅也在不斷被刷新,就在上週四,退市廈華盤中更是暴跌逾90%。

  今年是有着“史上最嚴退市新規”實施的第二年,據證券時報記者統計,自5月份以來,已經有累計32家公司發佈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的公告。此外,還有*ST園城、*ST天成、*ST澄星、*ST華資、*ST景谷、*ST科林、*ST豐華等多家公司發佈了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兩日5家公司“領盒飯”

  6月2日,即端午節前一天,深交所公告,決定終止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ST邦訊)、當代東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ST當代)、聚龍股份有限公司(*ST聚龍)三家公司股票上市。

  3家公司均屬於財務類退市。其中,*ST當代和*ST聚龍均為“非標退市”——因2021年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觸及退市情形。*ST邦訊則是因為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報。

  按照退市程序,上述3家公司均將自6月13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2022年7月1日。

  *ST聚龍公告顯示,因2020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公司今年一季度財報披露,*ST聚龍實控人柳永詮持有公司21.42%股份,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其妻子周素芹為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5.2%。截至今年3月31日,*ST聚龍股東人數為2.2萬户。

  另一家退市公司*ST當代公告,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今年4月30日,*ST當代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首個年度報告(即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1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了深交所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共有股東户數2.4萬。

  同日,*ST邦訊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ST邦訊退市,是因其遲遲不能披露年報而被強制退市。5月4日晚間,*ST邦訊披露的《關於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顯示,公司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即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觸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對於年報“難產”的原因,*ST邦訊解釋稱,在重大事項上仍未與年報審計機構達成一致意見。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報,5月19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股東户數2.1萬。

  6月1日兒童節當天,A股著名的“不死鳥”*ST金泰發佈公告稱, 收到上交於關於終止公司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為6月10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6月30日。

  *ST金泰故事頗多,2001年上市,上市剛一年就業績變臉,之後20年一直演繹着各種保殼的故事。上市不到半年,大股東就把股票賣給了北京新恆基,北京新恆基的實控人是黃光裕的哥哥黃俊欽,截至一季度末,黃俊欽和他的兒子黃宇共持有*ST金泰約19%的股份,為實控人。公司股東人數為6883户。

  與*ST金泰同日收到退市決定的還有*ST濟堂,因202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濟堂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年年度報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股東户數約5萬。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新的交易機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短為15個交易日,首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交易類強制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這都會加速退市公司的市值迴歸,投資者切不可盲目參與。

  “應退盡退”已成為必然

  目前註冊制已實現三大交易所全覆蓋,註冊制上市比例不斷提升,在註冊制加快上市速度的同時,退市制度能夠保證資本市場中上市公司的優勝劣汰,近一個月來,深滬交易所公佈終止上市決定的股票就達32只,退市密集程度可見一斑。

12萬股東懵了!2天5家公司被強制退市 A股“不死鳥”也栽了!

  退市速度加快的背後,是退市制度的日趨完善,資本市場優勝劣汰效率得到顯著提升。

  此前為了規避退市,不少瀕臨退市的公司在“收入”、“利潤”方面做起了文章,比如突擊銷售,在短期內突擊增加營業收入等。對此,2021年底,交易所發佈了營業收入扣除業務辦理指南,從三個方面發力精準打擊空殼公司。一是細化貿易、類金融業務扣除要求;二是規範“穩定業務模式”判斷標準;三是明確將非正常交易合併取得的收入進行扣除。

  4月29日,證監會發布並實施《關於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後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後監管工作,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投資者保護,適應常態化退市的要求,構建“有進有出、能進能出”的優勝劣汰良好生態。

  可以預見,在嚴格的退市制度執行之下,此前的各種制度漏洞被堵住,“應退盡退”已成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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