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對禾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豐股份”)擬發行可轉債再融資申報給出15項反饋意見。
今年7月,禾豐股份發佈公告,擬發行可轉債募資總額不超過15億元,用於投資以下項目:
根據報告,禾豐股份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飼料業務、禽產業及原料貿易的銷售收入,毛利主要來源於飼料產業、禽產業、原料貿易、豬產業銷售及相關業務收入;綜合毛利率水平及期間費用率均大幅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以來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但是淨利潤持續下滑,其中2021年上半年淨利潤同比下降58.52%。
關於營收及毛利率,證監會要求禾豐股份説明豬產業對毛利與收入的貢獻比重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是否一致;2021年以來增收不增利以及淨利潤持續下滑的原因。
禾豐股份賬面存貨餘額逐期增長,2021年二季度有所下降;存貨跌價準備佔存貨餘額的比重較小,因為產品均為飼料類,存貨過多或存在產品過期、腐爛變質、滯銷積壓情況。
財務另一方面,因生產經營規模持續擴大,禾豐股份為保證原材料穩定、充足的供應,向供應商預付的材料款增加較多,導致預付款項餘額持續上升;經營性應付款項也有所增加,其他應付款餘額較大,主要由“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構成。
對此,證監會要求禾豐股份結合預付賬款商業背景、用途和性質等情況,説明預付賬款主要供應商情況及交易內容;其他應付款金額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到期未付款的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禾豐股份公告中前五大供應商及客户名稱均用代號1、2、3等代替,證監會要求披露包括不限於名稱、銷售或採購內容、金額及佔比、期末應收賬款金額及期後回款情況。
除此以外,證監會還需要禾豐股份進一步披露,阜新禾豐、凌源禾豐等項目用地辦理進展情況,涉及農用地的用地手續是否合法合規;通過非全資子公司實施,少數股東是否同比例增資,是否會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