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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國際信託8宗違規被罰295萬元 風險項目填報不準確等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財經

來源:台海網

台海網11月22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11月17日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閩金罰決字〔2023〕20號),對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合計處以295萬元罰款,同時對其員工邵永煒(時任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業務審批中心副總經理)給予警告。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一、風險項目填報不準確

二、固有資產分類不準確

三、使用信託計劃資金置換“四證不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融資

四、違規發放土地儲備信託貸款

五、違規剛性兑付

六、信託產品投資者人數不符合規定

七、併購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

八、信息披露不到位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編輯:王成亮 實習編輯:邱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