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會議要求,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專項債務限額。
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在一系列超預期因素影響下,需求問題尤為突出。中央要求,宏觀政策要在擴大需求上積極作為,財政貨幣政策要有效彌補社會需求不足。其中,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在拉動投資、擴大需求上大有可為。
專項債券用於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項目,是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的主要方式,也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工具。2022年我國安排了新增專項債券額度3.65萬億元,持續保持較高規模,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和疫情影響。按照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在6月底前基本發行完畢,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的要求,各地調整發行計劃,快馬加鞭推進發行。
統計顯示,截至6月末,2022年用於項目建設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基本發行完畢,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充分體現出積極財政政策“靠前發力”。同時,受專項債券加速發行的帶動,上半年,基礎設施投資同比增長7.1%,增速比前5個月加快0.4個百分點,連續兩個月回升,效果可謂立竿見影。
儘管專項債券已基本發行完畢,但並非大功告成,最大限度用好專項債工具,還面臨兩大任務:一是儘快用好債券資金、形成實物工作量,更好發揮拉動有效投資、擴大需求的積極作用;二是在已發行債券的基礎上,謀劃增量政策工具,以更好應對各種衝擊和壓力。
對於專項債券發行使用,近年來一再強調要“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在當前更需落實好這一要求。早發行還要早使用,特別是堅持“資金跟着項目走”,精準聚焦重點領域和短板領域,優化債券使用範圍,充分發揮債券資金效益,為擴大有效投資、拉動消費擴大內需、促就業穩增長提供有力支撐。
從審計情況看,一些地方的專項債務管理中還存在問題,比如有的地區違規將專項債券資金用於企業經營、人員工資等,有的地區專項債券資金閒置較長時間。對此,要持續強化專項債券“借、用、管、還”全流程管理,促進債券資金安全、規範、高效使用。同時,部門之間有必要加強協同配合,加快推進項目前置要素條件工作,特別是項目用地、規劃許可、環評、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更加高效便捷。此外,還應做好金融服務對接,保障重大項目土地、資金需求,實現資金早日發揮效益、項目儘快開工建設。
在謀劃增量政策工具方面,則要推進用足用好專項債務限額。我國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債務總限額由國務院根據宏觀經濟形勢等因素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各省份的政府債務限額,則由財政部在全國總限額內,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這是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重要制度安排,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發揮政府債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
從目前情況看,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批准,今年全國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為218185.08億元,而截至6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餘額202645億元。限額與餘額尚存在差額,可見專項債務工具還有一定的運用空間。用足用好專項債務限額,成為下半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抓手。
除了專項債券,新的組合式税費支持政策等財政政策工具也持續發揮紅利。在財政、貨幣、產業等宏觀政策的協同發力下,我國經濟將運行在合理區間,併力爭實現最好結果。 (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