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舉報工作辦法(試行)》

  為規範基金行業違規線索舉報工作,加大對基金行業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履行自律管理職責,提高自律管理服務水平,中國基金業協會日前發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舉報工作辦法(試行)》。

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舉報工作辦法(試行)》

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截圖

  根據辦法,中國基金業協會通過協會官網在線舉報平台、信件信函、協會發布或者認可的其他途徑接收舉報。協會將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予以登記。

  辦法規定,經登記的舉報,作為線索由協會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管理和紀律處分措施實施辦法》處理。協會對被舉報人採取紀律處分措施的,通過協會官網公示,舉報人可以關注協會官網公示信息。(記者劉羽佳)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73 字。

轉載請註明: 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舉報工作辦法(試行)》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