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金融服務小微企業長效機制

  市場主體是經濟的力量載體,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我國1.23億市場主體中,絕大部分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體量小、底子薄、抗風險能力差,更需要政策的精準幫扶支持。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工具,引導銀行加大小微貸款投放力度。截至9月末,全國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同比增長29.6%,連續7個月創有統計以來新高;9月份新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4.92%,較去年末下降0.96個百分點,呈現出“增量、擴面、降價”的積極態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以此為指引,需要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堵點”,從四個層面積極構建金融服務小微企業長效機制,讓金融活水能夠暢通無阻地流向小微企業。

  一是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激發銀行“敢貸”的主動性。如何讓銀行精準識別風險、合理經營風險、有效化解風險,是破解“不敢貸”問題的關鍵所在。要加強數據應用,提升風險識別的前瞻性,建立健全跨部門、跨機構、跨領域涉企信用數據高效整合、融合應用機制,多方歸集工商、税務、司法、徵信等信用信息數據,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要落實制度保障,提升風險應對的寬容性,針對未來一段時期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的不確定性,適當提升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要完善擔保機制,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水平、提高擔保放大倍數,幫助銀行有效分擔小微企業貸款風險。

  二是強化內外激勵引導,調動銀行“願貸”的積極性。小微金融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激勵引導。要完善政策體系,發揮好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等政策的系統集成,加大正向激勵力度,提升銀行向小微企業放貸的內生動力;要理順內部機制,引導銀行成立普惠金融事業部等專職部門,完善成本分攤和收益分享機制,合理管控小微貸款的內部籌資成本,提升普惠小微貸款在分支機構考核中的權重佔比,配套專項考核激勵機制,激發一線營銷小微貸款的積極性。

  三是強化產品服務創新,提高銀行“會貸”的專業性。要強化特色模式打造,建立科技金融、文化金融評價指標體系,引導銀行加大科技金融、文化金融投入力度,為相關產業發展提供更加適配的金融服務;要強化產品服務創新,支持銀行深化投貸聯動試點,綜合運用“合作創投機構投資+銀行貸款”“銀行貸款+遠期權益”等多種模式服務科技小微企業。引導銀行加強與園區、協會等部門合作,為小微企業量身打造專屬產品;要強化科技賦能作用,積極藉助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前沿科技重構傳統小微企業貸款業務流程,推動小微企業貸款業務體系向線上化、場景化、智慧化方向轉型升級,完善監管科技,藉助監管沙盒有效平衡業務創新與風險防控之間的關係,支持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

  四是發揮政策工具合力,提升銀行“能貸”的持續性。需要重點疏浚“兩個渠道”,一方面暢通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渠道,建議進一步支持中小銀行通過公開發行、定向增發、二級資本債等多種方式補充資本,引導基金、年金等長期投資者參與銀行增資擴股,有效緩解中小銀行資本緊張的困境。另一方面,暢通貨幣政策工具落地渠道,支持銀行用好用足央行專項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等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援企政策精準直達小微企業。科學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和經濟恢復情況,適時修訂或延長相關政策,同時把握好政策退出節奏。鼓勵商業銀行與政策性銀行開展“轉貸款”合作,將政策性銀行的政策、資金優勢與商業銀行資源、人力優勢相結合,實現優勢互補,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彥雷)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615 字。

轉載請註明: 構建金融服務小微企業長效機制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