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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裸辭”董秘疑泄密!敏感期內4度電話聯繫

由 習國防 發佈於 財經

11月2日,證監會廣東監管局披露了一則關於內幕交易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對象為喻筠,沒1罰3,沒收喻筠違法所得92.17萬元,並處276.5萬元罰款。此次內幕交易牽扯到了格力電器前董秘望靖東。

2020年8月17日,格力電器曾經公告,公司董事、副總裁、董事會秘書望靖東因個人原因辭職,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望靖東在格力電器擔任董秘11年,突然離職,讓外界猜測萬分。

再往前,2020年8月7日,格力電器董事會決議通過解聘望靖東財務負責人職務。

董事、董秘、財總、副總裁望靖東,2019年税前薪酬360萬元,其一度是格力電器裏最重要的人之一,為什麼就突然離去公司,而且還是以解聘的方式。而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似乎釋放了一些信息。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8年4月20日,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告知時任公司副總裁、董事會秘書望靖東,希望通過繼續增持“海立股份”,實現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話語權目的。

同日,格力電器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考慮繼續增持“海立股份”,參加人員有董明珠、望靖東、劉某等人。會後,望靖東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負責在二級市場增持“海立股份”事宜。

2018年4月23日至7月4日,廖某雄、李某晶操作格力電器證券賬户在二級市場持續增持“海立股份”。

2018年7月5日,海立股份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稱,格力電器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持續增持“海立股份”,持股比例由5%變更為10%。

綜上,格力電器作為持有“海立股份”5%股份的股東,籌劃並實施增持“海立股份”,使其持股比例由5%變更為10%的事項,構成2005年重大事件,屬於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18年4月20日至7月5日,望某東為內幕信息知情人,不晚於2018年4月20日知悉該內幕信息。

證監會調查發現,喻筠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望靖東關係密切,二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存在4次電話聯繫,且喻筠在與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時,明確提及“有錢買海立,明天公告了”。

“喻筠”本人則通過國金證券賬户用自己多年工作積累的家庭收入,於2018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間,合計買入“海立股份”930,300股,買入金額10,029,860元。2018年6月27日至7月9日期間,“喻筠”賬户合計賣出“海立股份”930,300股,賣出金額10,902,383.84元。經證券交易所計算,相關交易盈利金額為935,732.14元,扣除股息紅利税14,026.12元后,獲利921,706.02元。

喻筠申辯稱,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獲取了內幕信息,在案證據不足以推定非法獲取了內幕信息,在敏感期內的交易行為並無明顯異常,與內幕信息敏感期以及和望靖東的接觸聯絡時間均不存在《關於審理證券行政處罰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第五條規定的“高度吻合”情形。

證監會則表示,現有證據可以認定喻筠交易“海立股份”構成內幕交易。一是喻筠關於其與望靖東聯絡接觸的解釋,並不能排除望靖東向其傳遞內幕信息的可能性。二是喻筠手機留存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其對內幕信息相關內容較為確定。

喻筠何許人也?四川新興格力電器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圖片來源;四川新聞網財經頻道(喻筠-左)

如果真是因為這件事情被辭職,那真的是太得不償失了,內幕交易是紅線,董秘們別碰。

來源:董秘學苑

編輯丨凱凱 排版丨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