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疆銀行被罰130萬元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財經

【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22日消息,新疆銀行因EAST報表數據、監管統計報表數據嚴重錯報漏報,未將低風險業務納入統一授信管理,日前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處罰款130萬元。

時任科技信息部總經理程波、時任執行董事何光傑、時任授信審批部總經理胡海峯被予以警告並處罰款六萬元;

時任風險管理與法律合規部總經理羅紅英、時任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孟朝陽被予以警告並處罰款五萬元。

實習編輯: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