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貸吸存、未按進度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郵儲銀行一分行被罰百萬
6月29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官網顯示,中國郵儲銀行温州市分行近日因未按項目進度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等“四宗罪”,被處罰款130萬元。
具體來看,中國郵儲銀行温州市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以貸吸存;未按項目進度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固定資產貸款資金變相被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開公司賬户。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此,中國郵儲銀行温州市分行被罰款130萬元,或與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行為多達4項有關。據瞭解,中國郵儲銀行温州市分行主要負責人為陳麗麗,對該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是中國銀保監會温州監管分局。(文|《財經天下》週刊 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