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 10月27日,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Z000616)發佈獨立董事對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説明和獨立意見。
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馬翡、馬紅濤、倪炳明對公司報告期內關聯方資金佔用及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現就相關情況進行説明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和其他變相影響公司獨立性和資金使用的情況。公司有效地杜絕了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的發生,保持了適當的獨立性。
海航投資公司存在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截至2021年9月30日,擔保責任尚未完全解除。海航投資公司在對外擔保的過程中未履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審批程序,未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且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海航投資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內控制度相關規定。
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予以高度重視,目前正在督促公司管理層採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解決上述問題,有效化解風險,以最大限度的維護公司權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同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要求公司從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出發,持續深入開展公司內部自查整改,從內控制度建設、人員管理、內控執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並對現有制度進行梳理,查漏補缺。嚴格遵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等規定,完善落實各項制度,全面加強管控, 確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