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8日訊 深交所近日公佈的《關於對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2〕第309號)顯示,2017年1月,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光啓技術”,002625.SZ)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淨額為68.38億元,用於“超材料智能結構及裝備產業化項目”“超材料智能結構及裝備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項目投資、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金額分別為7.72億元、10億元。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稱擬使用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10億元。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對此表示關注,請公司就以下問題進行説明:
1、請結合公司貨幣資金、營運資金需求、資產負債及現金流量等情況,詳細分析説明先後兩次使用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2、請公司結合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説明是否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6.3.8條、第6.3.9條的規定。請保薦機構核查後發表明確意見。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請公司在2022年7月2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光啓技術於2022年7月15日披露的《關於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顯示,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並通過《關於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為響應裝備建設的迫切需要,公司基於當前發展階段,從整體戰略發展方面進行了充分論證,公司擬對當前募投項目進行如下調整:
1.709基地:根據二期的規劃擬增加2.16億元的固定資產投入,增加5003.00萬元的鋪底流動資金及基本預備費,項目總投入增加2.66億元,達到17.52億元;增加深圳光啓尖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實施主體;
2.研發中心項目:結合公司在超材料產品設計、製造、測試及試製等方面的需求,擬更新設備清單及設備投入規模,設備及安裝工程投入金額12.34億元;擬增加光啓尖端作為實施主體,並租賃公司709基地87851平方米的場地建設研發中心,相應增加基建工程裝修費用1.36億元;實施期限擬延長至2026年7月;
3.經公司審慎考慮,決定終止運營中心項目、信息化項目以及瀋陽項目,項目終止後的結餘資金一部分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剩餘未做變更部分公司會盡快尋找和論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且具有較強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項目,並在履行必要決策和審批程序後使用;
4.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擬使用產業化項目、瀋陽項目、運營中心項目、信息化項目終止後未變更的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於補充公司日常營運資金,降低財務成本,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擬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金額為10億元。為加強對募集資金的管理,結合公司經營性資金缺口的測算,公司擬分批次從募集資金專户提取資金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經過上述調整,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擬變更如下:
此前,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587號)核准,光啓技術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9.67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68.9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總額5623.67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68.38億元,根據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相關議案,此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含發行費)情況如下:
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及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內容和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將產業化項目的實施主體由深圳光啓超材料技術有限公司變更為保定光啓超材料技術有限公司,調整了產業化項目部分募投產品方向,同時將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計劃投入金額進行部分調減,調減資金轉投擬新建的“產業化運營中心網絡建設項目”和“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募集資金調整變更後的投資計劃如下:
2019年4月12日及5月15日,公司分別通過會議決定終止了產業化項目,產業化項目終止後結餘募集資金部分用於投資新設募投項目,部分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剩餘未做變更部分21.63億元。此次調整後,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經召開董事會和監事會,決定將信息化項目的實施主體由公司變更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光啓超材料。2021年4月27日、28日,公司經會議決定將研發中心項目實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將運營中心項目、信息化系項目實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如下:
光啓技術於2022年7月15日披露《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督導機構核查意見為: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保薦代表人為楊可意、劉實。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公司部關注函〔2022〕第309號
光啓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月,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淨額為68.38億元,用於“超材料智能結構及裝備產業化項目”“超材料智能結構及裝備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你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項目投資、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金額分別為7.72億元、10億元。2022年7月14日,你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並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稱擬使用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10億元。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問題進行説明:
1、請結合你公司結合公司貨幣資金、營運資金需求、資產負債及現金流量等情況,詳細分析説明先後兩次使用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2、請你公司結合募投項目變更、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説明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6.3.8條、第6.3.9條的規定。請保薦機構核查後發表明確意見。
請你公司在2022年7月2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