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二條規定:

企業取得私自印製、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範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簡稱“不合規發票”)不得作為税前扣除憑證。

為了避免開具不合規發票,小編梳理了容易發生錯誤的五種情形,一起來看一下吧!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1

品名、金額等發票內容與實際交易不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二條:銷售方開具增值税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2

“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欄未填寫購買方的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税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税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3

發票備註欄未按規定填寫完整

貨物運輸服務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税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第一條規定: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增值税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註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建築服務、銷售出租不動產、差額徵税開票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有關税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

提供建築服務,納税人自行開具或者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出租不動產,納税人自行開具或者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發票時,應在備註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納税人自行開具或者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發票,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徵税開票功能,錄入含税銷售額(或含税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税額和不含税金額,備註欄自動打印“差額徵税”字樣。

土地增值税納税人接受建築安裝服務

此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徵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第五條規定:

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税納税人接受建築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税發票,應按照規定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項目金額。

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税發票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税開具增值税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文件規定:

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税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税並開具增值税發票時,應在增值税發票備註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税税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税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税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税發票可作為納税人繳納車船税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銷售預付卡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文件規定

特約商户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並在備註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開展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税總函[2017]579號)

試點範圍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使用自有專用發票開票系統,按照3%的徵收率代開專用發票,並在發票備註欄註明會員的納税人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税務登記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鐵路運輸企業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税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2015]99號)鐵路運輸企業受託代徵的印花税款信息,需填寫在發票備註欄中。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4

發票備註欄如何填寫

“備註欄”應該怎樣填寫?帶大家瞭解一下~

1

業務類型:貨物運輸服務

備註欄信息: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及運輸貨物信息

2

業務類型:鐵路運輸服務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

備註欄信息:受託代徵的印花税款信息

3

業務類型:建築服務

備註欄信息: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

業務類型:銷售、出租不動產

備註欄信息: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5

業務類型:差額徵税開票

備註欄信息:“差額徵税”字樣

6

業務類型:銷售預付卡

備註欄信息:收到預付卡結算款

7

業務類型:保險代收車船費發票

備註欄信息:保險單號、税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税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8

業務類型: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代開貨物運輸發票

備註欄信息:會員的納税人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

業務類型:生產企業委託綜服企業代辦出口退税

備註欄信息:代辦退税專用

業務類型: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

備註欄信息:增值税納税人的名稱和納税人識別號

業務類型:税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增值税發票

備註欄信息: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

業務類型:税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築服務的小規模納税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税發票

備註欄信息:自動打印“YD”字樣

業務類型:税務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

備註欄信息: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納税人的名稱、納税人識別號(或者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並註明“核定計税價格,實際成交含税金額×××元”

温馨提示

提醒大家,如果收到以上類型的發票,一定要核對備註欄哦,未按照規定填寫備註欄信息的增值税發票,將不能作為有效的扣除憑證哦!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5

正確打印編碼簡稱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税人通過增值税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税發票(包括: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普通發票、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税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並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税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包含簡稱的《商品和服務税收分類編碼表》見附件。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06

未按規定要求開具成品油發票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税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第一條:

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税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正確選擇商品和服務税收分類編碼。

2.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

3.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原因涉及銷售數量的,應在《開具紅字增值税專用發票信息表》中填寫相應數量,銷售折讓的不填寫數量。

4.成品油經銷企業某一商品和服務税收分類編碼的油品可開具成品油發票的總量,應不大於所取得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税專用繳款書對應的同一商品和服務税收分類編碼的油品總量。

數據來源:上海税務   北京朝陽税務

你的贊和在看,我都喜歡!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026 字。

轉載請註明: 發票開具細節,備註欄填寫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