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7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17日對外公佈《關於明確保險中介市場對外開放有關措施的通知》,宣佈大幅取消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准入限制,不再要求股東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
根據此前相關規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5年後外資保險經紀機構的准入條件為:投資者應為在WTO成員境內有超過30年經營歷史的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必須在中國設立代表處連續2年、在提出申請前一年的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億美元。
2018年4月,銀保監會宣佈“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此次《通知》進一步明確保險中介市場對外開放有關措施,放寬外資保險中介機構准入條件。
《通知》共三條:第一條,大幅取消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准入限制,不再要求股東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第二條,進一步降低外資保險中介機構的准入門檻,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境內外資保險集團公司投資設立的保險中介機構經營相關保險中介業務;第三條,保險中介機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適用“先照後證”政策的相關規定。
銀保監會稱,下一步將持續穩妥推進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完善監管規則,改善營商環境,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提高中國保險中介市場服務水平,更好服務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