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彥傑 3月4日,樂居財經獲悉,神州長城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長城)法定代表人陳略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
上述限制消費令顯示,法院於2019年10月17日立案申請人龔麗紅申請執行神州長城其他案由一案,因神州長城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陳略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據瞭解,上述高消費行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