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確兩類票據法律效力相同,電子票據將可異地查驗報銷

12月9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答記者問。大修後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增加了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內容,明確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對管理流程進行了規範。

我國明確兩類票據法律效力相同,電子票據將可異地查驗報銷

財政部同時明確提出,將引導有關單位,特別是醫保部門、商業保險單位使用財政電子票據作為報銷入賬和電子歸檔的依據。今後全國實行統一的票據管理制度,依照這一制度,財政電子票據將可以實現異地查驗、異地報銷。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要使財政電子票據改革切實便利社會公眾,讓社會公眾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事實上,時值年底,不少人又開始通過醫保、補充醫保或者商業保險進行醫療費用的相關報銷。然而分門別類的收藏和整理這些票據,對個人來説既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又容易遇到票據遺失不好補辦等問題。

在《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修改後,未來相關電子票據有望進一步迅速得到普及和應用,而電子票據方便易查詢,以及容易查驗和補辦等特性,也將給公眾報銷等需求帶來更大的便利。

我國明確兩類票據法律效力相同,電子票據將可異地查驗報銷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新中國成立以來,財政票據主要是紙質票據。近年來,財政部立足於滿足人民羣眾的期盼,主動順應技術進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在全國實行了財政電子票據改革。

然而隨着改革不斷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問題逐漸凸顯,《辦法》中的部分規定也逐漸難以適應改革和現實工作需要。《辦法》修改後取消了不必要的,以及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可以獲得的證明材料的提供,從而讓信息多跑路,讓羣眾少跑腿。

修改後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也明確了電子票據特徵和數據標準等內容,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標準,生成、傳輸、存儲和查驗財政電子票據,並通過有關票據公共服務平台提供財政電子票據真偽查驗服務。

《辦法》還規定,將要求改革進展較快地區積極開展財政電子票據入賬報銷和應用試點工作,儘快實現財政電子票據開具、流轉、傳輸、報銷、入賬和歸檔全流程電子化管理。

圖片來源:財政部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趙鵬

編輯:趙鵬

流程編輯 邰紹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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