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8日訊 昨晚,華夏銀行(600015.SH)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
公告稱,2022年6月27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了華夏銀行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根據審核結果,華夏銀行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通過。
2021年5月13日,華夏銀行發佈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為不超過15億股(含本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億元(含本數),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公司的核心一級資本。若公司股票在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事項的,本次發行股份數量上限將作相應調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資產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其他機構投資者、法人和自然人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按“進一法”保留兩位小數)與本次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值的較高者。
華夏銀行表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補充核心一級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
水平,以適應日趨嚴格的資本監管要求,同時增強公司風險抵禦能力,以應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和挑戰,並支持公司各項業務持續穩健發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為全體股東創造長期良好的投資回報。
截至預案簽署之日,本次非公開發行尚未確定發行對象;若存在因關聯方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審議和披露。
公司在本次發行前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後亦不會出現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涉及公司控制權的變化。
2022年4月7日,華夏銀行發佈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顯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隋玉瑤、呂曉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