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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近兩年銀保渠道迴歸長期保障 股份制銀行發力未來有望成為渠道主力軍

由 廉擁軍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上海,記者 潘婷)訊,中保協近日發佈的一組數據顯示,經過近2年的調整,銀保人身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迴歸萬億平台,2020年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0108億元,較2019年同比增長12.6%。

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2017年監管發文對此前偏離保險本源的短期理財險進行限制,壽險公司大受影響,2018年保費收入跌至8000億元。在政策推動下,2020年銀保業務實現轉型升級,期交業務佔比明顯提高。同時,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在銀保業務轉型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

調整近2年 人身險業務收入重回萬億平台

數據顯示,2020年全行業銀行代理渠道業務發展整體平穩,其中人身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較2019年有一定漲幅,期交業務增長較快,市場集中度同比下降,銷售隊伍穩定,業務品質較好。財產險業務有較大幅度下滑,業務集中度仍然較高,渠道集中度下降。

具體來看銀保渠道人身險業務,其2016年至2020年的原保險保費收入及增速大致呈“V”字變化。2018年銀保渠道人身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跌至8000億元,2019年逐漸回升,至2020年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0108億元,重新迴歸萬億平台。

針對銀保渠道的迴歸大勢,一位非銀分析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一方面要考慮理財業務是否回暖,利率低位時理財產品往往更好賣,此時去推理財產品性價比高;另一方面,也要考慮高質量業務是否好賣,尤其是對中小公司而言。長遠角度看,獲客和經營客户才是關鍵。

一位銀保渠道人身險業務相關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134號文件”被稱作史上最嚴新規,引發了整個保險市場震動,該新規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2017年、2018年連續被新規影響,保險公司退保壓力大,現金流十分緊張。

據瞭解,2017年,保監會下發《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對壽險公司的產品設計進行限定,禁止年金產品快速返還,禁止萬能險、投連險作為附加險存在,壽險公司產品要走長期儲蓄和風險保障兩條路。

上述人士表示,為適應銀行客户的特徵,此前很多產品都被設計成短期理財型。但這種“快進快出”類產品顯示並不符合保險的初衷。其次,保險公司想在短期內覆蓋承諾的收益,投資端必然承壓。此外還擾亂市場,按此種方式收來的保費,短期內可以讓保險公司擴張,但背後暗藏的風險也較高。

股份制銀行開始發力 銀保渠道迴歸長期保障型業務

中保協的數據顯示,2020年銀保業務市場發展主要特徵有三點:一是政策推動銀保業務轉型升級,期交業務佔比明顯提高;二是傳統銀保渠道和互聯網保險業務渠道融合趨勢明顯;三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在銀保業務轉型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具體來看銀保渠道財險業務,2020年銀保財產險業務規模排名前十位的合作銀行實現簽單保費收入41億元,佔銀保財產險總簽單保費的比例由2019年的80.1%下滑至46.2%。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發力,業務發展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

2020年大型商業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的銀保業務仍然佔據市場主導地位,但市場份額明顯下降。隨着銀保業務在提升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客户經營價值和客户經理收入等方面具有的獨特價值,越來越多的銀行開始重視銀保業務,股份制商業銀行正成為銀保渠道業務迅速增長的主力軍。

一位財險相關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大型商業銀行並不重視銀保業務,僅是發展自己的業務就足夠賺得“盆滿缽滿”了,相比之下,股份制銀行更重視銀保業務。而保險公司更傾向於選擇大型商業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的原因在於其線下網點多。

上述財險人士還表示,出於監管規定,每家銀行最多隻能與三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加之大型商業銀行數量有限及郵政儲蓄銀行並不多,因此對於股份制商業銀行逐漸發力並不意外。

銀行業方面,在息差收窄的大勢下,各銀行機構以財富管理為導向進行轉型升級。六大國有大行也具備相關的保險業務板塊,如中銀保險、農銀人壽、工銀安盛人壽、建信人壽、交銀康聯人壽、中郵人壽等。

“對銀行而言,開展兼業代理保險業務,引入保險產品和服務,既是順應市場變化和滿足客户需求,更有助於增加其中間業務收入,豐富產品線,促進集團的價值創造與提升。”一位銀行系保險公司從業人士如是表示。

多位保險業內人士紛紛指出,銀行機構從業人員在售賣保險產品時也存在難處。一是銀行機構人員並不熟悉相關保險產品,向客户推薦專業產品時,存在難度;二是理財經理手上的產品種類多,一般而言只會盡力推銷佣金高的產品。而據一位國有大行某支行理財經理表示,業務員手裏的保險產品並不好賣,但卻最受到重視,因為有業績壓力。

除此之外,政策推動下,銀保業務實現轉型升級,期交業務佔比明顯提高。《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等監管政策的出台,引導行業大力發展長期儲蓄型和風險保障型保險產品,持續調整和優化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結構,為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建立了政策依據,促進渠道迴歸保險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