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銀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2019年4月2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574號文註冊。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説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説明書經中國證監會註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及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合規風險以及本基金特有風險等。鉅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是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於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屬於指數基金,其風險收益特徵與標的指數所表徵的證券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相似。投資者應當認真閲讀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並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標的指數是中債-1-3年期農發行債券指數。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信用風險指發債主體違約的風險,是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最大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是由於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交投不活躍導致的投資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風險。市場風險是未來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等)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它影響債券的實際收益率。這些風險可能會給基金淨值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閲讀本招募説明書。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非另有説明,本招募説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5月13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20年3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設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187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註冊資本:叁億元
存續期限:永續經營
經營範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股權結構:公司股東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銀行(持股30%)、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持股6.67%)。
電話:010-68960030
傳真:010-88566500
聯繫人:張冬梅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經營管理層下設專門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和產品委員會,以及設立常設部門。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等三個資產條線投決會;常設部門包括:投資部、權益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固收研究部、專户理財一部、專户理財二部、專户理財三部、專户理財四部、資產配置部、產品研發部、渠道管理部、機構一部、機構二部、機構三部、機構四部、電子商務部、客户服務部、交易部、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信息技術部、深圳管理總部、綜合管理部、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基金管理情況:截至2020年05月13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64只開放式基金:民生加銀品牌藍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增強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穩健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內需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景氣行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證內地資源主題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信用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紅利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平穩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現金增利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積極成長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轉債優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理財月度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策略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歲歲增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城鎮化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研究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新動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新戰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和鑫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量化中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福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安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養老服務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前沿科技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騰元寶貨幣市場基金、民生加銀鑫喜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升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匯鑫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證港股通高股息精選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元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季度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智造2025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家盈半年定期寶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鵬程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恆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新興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創新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睿通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康寧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銀興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恆裕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聚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添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聚鑫三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持續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嘉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民生加銀聚享39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卓越配置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銀龍頭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豐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鑫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瑞夏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睿智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張煥南先生:董事長,碩士。歷任宜興市實驗小學校長,無錫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財貿處處長,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調研員,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民生銀行董事會戰投辦主任。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李操綱先生:董事、總經理,博士。歷任江蘇經濟管理幹部學院經濟系教師,華夏證券有限公司東四營業部副總經理、華夏證券有限公司清算中心總經理、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金融在線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鵬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9年3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總經理,博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計劃財務部科員,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管理司監管制度處主任科員,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一部國有銀行改革辦公室秘書處主任科員,中國銀監會人事部(黨委組織部)綜合處、機關人事處副處長,中國銀監會辦公廳處長,中國銀監會城市銀行部綜合處兼城商行監管處處長,中國銀監會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副巡視員(副局級)。2017年7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學士。歷任Price Waterhouse審計師、高級經理,JP Morgan 資產管理亞洲業務、JP Morgan EMEA和JP Morgan資產管理的首席執行官。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環球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司亞洲區和RBC EMEA全球資產管理首席執行官,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維絳先生:董事,學士。歷任外匯管理局儲備管理司副司長及首席投資官、匯豐集團倫敦總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場部董事總經理、加拿大皇家銀行香港分行資本市場部董事總經理、加拿大皇家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董事總經理、香港分行中國區CEO。
張星燎先生:董事,碩士。歷任葛洲壩電廠會計、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主任、財務部副經理、湖北大冶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監事會副主席、湖北清能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資產財務部主任。現任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任淮秀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講師,基本建設經濟教研室主任、黨支部書記,投資經濟系副系主任,投資經濟系副教授,財金學院投資經濟系系主任,人民大學財金學院副院長。現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委員會副主席,航天科技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北京農商銀行獨立董事。
呂益民先生:獨立董事,博士,高級工程師。歷任山西師範大學政教系教師,聯想集團企劃部經理,北京京華信託投資公司子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部主任兼國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金融投資部副總經理、戰略發展部副主任兼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國投信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中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總裁、副董事長。現任中國海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民建中央財政金融委員會副主任,南寧市政府顧問,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導師,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讀者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天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
於學會先生:獨立董事,學士。從事過10年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歷任北京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必浩得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現任北京市眾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魯證期貨有限公司監事,信達期貨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湖南艾美崙傳媒有限公司董事。
2、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朱曉光先生:監事會主席,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財會部副科長,中國民生銀行總行財會部會計處處長,中國民生銀行福州分行副行長,中國民生銀行中小企業金融部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副總經理。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
譚偉明先生:監事,香港專業文憑,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士、香港特許公認會計師工會資深會員。曾在普華永道國際會計事務所、黛麗斯國際有限公司、怡富集團從事財務工作,曾任摩根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兼北亞區主管、德意志銀行資產與財富管理董事總經理兼全球客户亞太區(日本除外)主管。現任加拿大皇家銀行環球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兼亞洲業務總主管,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國際會員委員會成員。
劉大明先生:監事,博士。歷任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職員,北京光磊(博誠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業務主管,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研究發展部研究員及投資銀行部研究員、部門經理助理。現任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部門副經理,陝西煤業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
董文豔女士:監事,學士。曾就職於河南葉縣教育局辦公室從事統計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外管局從事稽核檢查工作。2008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總部負責人兼工會辦公室主任。
劉靜女士:監事,博士。曾就職於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局。2015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監。
李楊女士:監事,碩士。曾就職於廣發銀行北京分行。2012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商務部總監。
3、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張煥南先生:董事長,簡歷見上。
李操綱先生:總經理,簡歷見上。
宋永明先生:副總經理,簡歷見上。
於善輝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歷任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12 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與產品部總監、總經理助理。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資產配置部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邢穎女士:督察長,博士。歷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律師、湘財荷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產品部經理及監察稽核部副總監、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經理、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總監,2012年4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督察長,兼任監察稽核部總監,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王國棟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歷任金融時報社證券新聞部、總編室編輯、記者,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品牌宣傳處副處長、高級業務主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處長、主任助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助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副主任。2016年6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現任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朱永明先生: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碩士。曾就職於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民生銀行總行公司銀行部、小企業金融事業部、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總經理助理,現任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兼任綜合管理部總監、辦公室主任。
4、本基金擬任基金經理
陸欣先生:復旦大學數量經濟學碩士,CPA,中國準精算師,14年證券從業經歷。曾任中國銀行全球金融市場部上海交易中心債券交易員、債券研究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債券研究員、宏觀分析師、債券基金經理、固定收益副總監;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債券基金經理、固定收益副總監。2018年8月加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總監、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基金經理。自2018年9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鑫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9年5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興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民生加銀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9年7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聚益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9年8月起至今擔任民生加銀添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9年11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嘉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0年1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聚享39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20年5月至今擔任民生加銀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擔任民生加銀和鑫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擔任民生加銀匯鑫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
公司設投資決策委員會,下設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等三個資產條線投決會。其中:
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總經理李操綱
成員:副總經理於善輝、總經理助理兼專户理財二部總監劉霄漢、投資部總監兼權益研究部總監吳鵬飛、固定收益部總監陸欣、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權益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聯席主席:投資部總監兼權益研究部總監吳鵬飛、總經理助理兼專户理財二部總監劉霄漢
成員:總經理李操綱、副總經理於善輝、投資部副總監孫偉、基金經理柳世慶、基金經理王亮、基金經理高松、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固收資產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固定收益部總監陸欣
成員:總經理李操綱、副總經理於善輝、總經理助理兼專户理財二部總監劉霄漢、專户理財一部負責人宋立軍、固收研究部負責人張汀、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大類資產配置條線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席:ETF與指數投資部(籌)負責人何江
成員:總經理李操綱、副總經理於善輝、交易部總監周曉芳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並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運作辦法》禁止的行為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翫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託管協議;
(3)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翫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7)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8)除按法律法規、基金管理公司制度進行基金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交易;
(9)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0)故意損害投資人及其他同業機構、人員的合法權益;
(11)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2)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實,有誤導、欺詐成分;
(14)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4、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按照招募説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5、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着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保證本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防範、化解經營風險和所管理的資產運作風險,充分保護資產委託人、公司和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依據《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文件,以及《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大綱》。
內部控制體系是指公司為防範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辦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內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管理制度、各項具體業務規則等部分組成。
1、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護基金投資人利益不受侵犯,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2)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範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形成合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
(4)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5)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6)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須覆蓋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崗位,並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適用的內控程序,並適時調整和不斷完善,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範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着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1)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2)公司管理層應當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瞭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譽可靠、責任到位”的基本原則制定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4)公司根據健全性、高效性、獨立性、制約性、前瞻性及防火牆等原則設計內部組織架構,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範、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各職能部門是公司內部控制的具體實施單位。各部門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業務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及內部控制規定,加強對業務風險的控制。部門管理層應定期對部門內風險進行評估,確定風險管理戰略並實施,監控風險管理績效,以不斷改進風險管理能力。
(5)公司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1)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説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均應知悉並以書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範圍內承擔責任。
2)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機制,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於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6)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風險評估、開展新業務之前的風險評估以及違規、投訴、危機事件發生後的風險評估等。
(7)風險評估是每個控制主體的責任。
1)董事會下屬的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督察長對公司制度的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並對公司與基金運作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2)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對基金投資過程中的市場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
3)各級部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
(8)授權控制是內部控制活動的基本要點,它貫穿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1)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必須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授權標準和程序,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2)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3)公司業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越級越權辦理業務。
4)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必須採取書面形式,授權書須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經授權人簽章確認後下達到被授權人,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5)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須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須及時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他委託資產要實行獨立運作,單獨核算。
(10)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業務授權、業務執行、業務記錄和業務監督嚴格分離,投資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須實行物理隔離。
(11)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12)採用適當、有效的信息系統,識別、採集、加工並相互交流經營活動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統須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必須能實現公司內部信息的溝通和共享,促進公司內部管理順暢實施。
(13)根據組織架構和授權制度,建立清晰的業務報告系統,凡是屬於超越權限的任何決策必須履行規定的請示報告程序。
(14)內部控制的監督完善由公司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等部門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必要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總經理等均可聘請外部專家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檢查和評價。
(15)根據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公司須組織專門部門對原有的內部控制進行全面的檢討,審查其合法合規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適時改進。
5、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1)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
2)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4)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2)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投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權限,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權決策。
3)投資決策應當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析支持,並有決策記錄。
4)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5)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品特徵和決策程序、基金績效歸因分析等內容。
(3)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基金交易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2)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3)投資指令應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後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4)公司應當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交易記錄應當及時進行反饋、核對並存檔保管。
6)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7)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流程和規則。
8)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在相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説明,並報公司相關部門批准。
(4)基金清算和基金會計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範基金清算交割和會計核算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及時準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
2)基金會計與公司會計在人員、空間、制度上嚴格分離。
3)對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為會計核算主體,每隻基金分別設立不同的獨立賬户,進行單獨核算,保證不同基金在名冊登記、賬户設置、資金劃轉、賬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公司應當採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5)與託管銀行間的業務往來嚴格按《託管協議》進行,分清權責,協調合作,互相監督。
(5)基金營銷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新產品開發前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可行性論證,進行風險識別,提出風險控制措施。
2)以竭誠服務於基金投資者為宗旨,開展市場營銷、基金銷售及客户服務等各項業務,嚴禁誤導和欺騙投資者。
3)注重對市場的開發和培育,統一部署基金的營銷戰略計劃,建立客户服務體系,為投資者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
4)以誠信為原則進行基金和公司的對外宣傳,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公司設立信息披露負責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佈。
3)公司對信息披露應當進行持續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對信息披露出現的失誤提出處理意見,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7)信息技術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2)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應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件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並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
3)對信息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信息技術系統投入運行前,必須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4)公司應當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5)計算機機房、設備、網絡等硬件要求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設備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6)公司軟件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應具備身份驗證、訪問控制、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
7)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
8)建立計算機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數據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別由不同人員保管。用户使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
9)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能及時、準確地傳遞到各職能部門。
10)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
11)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應當異地備份並且長期保存。
12)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檢測制度。
13)信息技術系統應當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8)公司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根據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和基金財務相互獨立的原則制定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並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2)公司應當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獨自操作全過程。
3)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4)建立賬務組織和賬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有效控制會計記賬程序。
5)建立複核制度,通過會計複核和業務複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6)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
7)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税制度和財經紀律。
8)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閲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
9)強化財產登記保管和實物資產盤點制度。
(9)監察稽核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閲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2)督察長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應當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3)公司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4)全面推行監察稽核工作的責任管理制度,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人員,嚴格監察稽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5)公司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應當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6、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
(1)公司承諾以上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概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9]13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3號
註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繫電話:010-66060069
傳真:010-68121816
聯繫人:賀倩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農業銀行整體改製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於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農業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業務、機構網點和員工。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佈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務輻射範圍最廣,服務領域最廣,服務對象最多,業務功能齊全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農業銀行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信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之列。作為一家城鄉並舉、聯通國際、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户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託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户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户共創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第一批開展託管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經驗豐富,服務優質,業績突出,2004年被英國《全球託管人》評為中國“最佳託管銀行”。2007年中國農業銀行通過了美國SAS70內部控制審計,並獲得無保留意見的SAS70審計報告。自2010年起中國農業銀行連續通過託管業務國際內控標準(ISAE3402)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農業銀行託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農業銀行着力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屆“‘金牌理財’TOP10頒獎盛典”中成績突出,獲“最佳託管銀行”獎。2010年再次榮獲《首席財務官》雜誌頒發的“最佳資產託管獎”。2012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雲榜“最佳資產託管銀行”稱號;2013年至2017年連續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託管銀行優秀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予的“優秀託管機構獎”稱號;2015年、2016年榮獲中國銀行業協會授予的“養老金業務最佳發展獎”稱號;2018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託管銀行”獎;2019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2019年度資產託管銀行天璣獎”稱號。
中國農業銀行證券投資基金託管部於1998年5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目前內設綜合管理部、業務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風險合規部、產品研發與信息技術部、營運一部、營運二部、市場營銷部、內控監管部、賬户管理部,擁有先進的安全防範設施和基金託管業務系統。
(二)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農業銀行託管業務部現有員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60名,服務團隊成員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20年以上金融從業經驗和高級技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三)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中國農業銀行託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共523只。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託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範運作、嚴格監察,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農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託管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託管業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處,配備了專職內控監督人員負責託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獨立行使監督稽核職權。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託管業務的規範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業務管理實行嚴格的複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户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託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託管協議規定的投資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並通過基金資金賬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託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提示;
3、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為,書面提示有關基金管理人並報中國證監會。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及聯繫人
1、直銷機構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客服電話:400-8888-388
聯繫人:林泳江
電話:0755-23999809
傳真:0755-23999810
網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銷機構
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廣中西路1207號30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路116、128號大華銀行大廈703單元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電話:021-68889082
傳真:021-68889283
網址:http://www.pytz.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基金登記機構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電話:0755-23999888
傳真:0755-23999833
聯繫人:蔡海峯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俞衞鋒
經辦律師:安冬、陳穎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繫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執行事務合夥人:鄒俊
經辦註冊會計師:竇友明、王磊
電話:010-850850000755-25471000
傳真:010-850851110755-82668930
聯繫人:蔡正軒
四、基金的名稱
民生加銀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指數化投資,爭取在扣除各項費用之前獲得與標的指數相似的總回報,追求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還可以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參與股票、權證等資產投資,也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公司債、可交換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於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於本基金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及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1、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採用抽樣複製和動態最優化的方法,投資於標的指數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動性的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或選擇非成份券作為替代,構造與標的指數風險收益特徵相似的資產組合,以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追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將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等其他原因,導致基金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了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債券指數化投資策略
(1)債券投資組合的構建策略
構建投資組合的過程主要分為三步:劃分債券層級、篩選目標組合成份券和逐步調整建倉。一是劃分債券層級,本基金根據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標的指數成份券劃分層級,按照分層抽樣的原理,確定各層級成份券及其權重;二是篩選目標組合成份券,分層完成後,本基金在各層級成份券內利用動態最優化或隨機抽樣等方法篩選出與各層級總體風險收益特徵(例如久期、凸性等)相近的且流動性較好(主要考慮發行規模、日均成交金額、期間成交天數等指標)的個券組合,或部分投資於非成份券,以更好的實現對標的指數的跟蹤;三是逐步建倉本基金將根據實際的市場流動性情況和市場投資機會逐步建倉。
(2)債券投資組合的調整策略
一是定期調整,基金管理人將每月評估投資組合整體以及各層級債券與標的指數的偏離情況,定期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以確保組合總體特徵與標的指數相似,並縮小跟蹤誤差。
二是不定期調整,當發生較大的申購贖回、組合中債券派息、債券到期以及市場波動劇烈等情況,導致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出現偏離,本基金將綜合考慮市場流動性、交易成本、偏離程度等因素,對投資組合進行不定期的動態調整以縮小跟蹤誤差。
未來,隨着市場的發展和基金管理運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投資目標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履行適當程序後,相應調整或更新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説明書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收益率*95% 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後)*5%。
若基金標的指數發生變更,基金業績比較基準隨之變更,基金管理人可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根據投資情況和市場慣例調整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風險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於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屬於指數基金,其風險收益特徵與標的指數所表徵的證券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相似。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複核了本投資組合報告內容,保證複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閲讀本基金的招募説明書。
本投資組合報告截至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説明
9.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9.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確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暫不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説明
10.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確國債期貨的投資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暫不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10.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0.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受到調查以及處罰的情況的説明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沒有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情況的説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3、其他資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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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説明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閲讀本基金的招募説明書。
本報告期基金份額淨值收益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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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業績比較基準為: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收益率*95% 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後)*5%。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税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指數許可使用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户費用、賬户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户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05%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户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指數許可使用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合同》生效後指數許可使用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萬分之一點五(1.5個基點)的年費率計提。指數許可使用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指數許可使用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萬分之一點五/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付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指數許可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後一日起,應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個工作日內,按照雙方確認的金額向中債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數許可使用費。從基金成立的第二個季度起,指數許可使用費的收取下限為每季度人民幣伍萬元,即指數許可使用費按上述公式計算出每季度不足伍萬元的,中債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幣伍萬元。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以上費用已包含增值税税費。
若中債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與基金管理人對指數許可使用費的費率及支付方式另有約定的,從其最新約定。基金管理人將在招募説明書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適用的方法,此項調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税主體,其納税義務按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執行。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税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税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十四、對招募説明書更新部分的説明
本更新招募説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上次公佈的《民生加銀中債1-3年農發行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説明書》進行了更新,本招募説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5月13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20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針對“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重要提示的相關信息。
2、針對“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相關信息。
3、針對“第四部分 基金託管人”部分,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託管人相關信息。
4、針對“第五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部分,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關服務機構相關信息。
5、針對“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相關信息。
6、針對“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部分,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相關信息。
7、針對“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資”部分,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資相關信息。
8、針對“第十部分 基金的業績”部分,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業績相關信息。
9、針對“二十一部分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相關信息。
10、針對“二十二部分 其他應披露事項”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應披露事項相關信息。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