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3月2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暢通消費維權渠道 加強消費品質量監管”為主題舉辦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社會各界都很關注。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總局也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包括在中央電視台“3·15”晚會上發佈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對此,在此次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副司長張道陽介紹了該《辦法》體現的主要亮點包括:
針對網絡經營主體登記問題,對《電子商務法》規定的“零星小額”和“便民勞務”兩類免於登記情形進行了具體界定,提升網絡經營主體整體合規度。
針對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界定了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確了各參與方的責任義務。
針對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嚴格壓實主體責任,督促其切實規範經營行為、強化內部治理。
針對網絡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規則作出詳細規定,切實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針對當前網絡交易中呈現出的重點、熱點問題,對自動展期續費、發送商業性信息、搭售商品等行為進行了針對性規範,對虛構交易、誤導性展示評價、虛構流量數據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制,禁止各類網絡消費侵權行為。
《辦法》的出台將為完善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體系、持續淨化網絡交易空間、維護公平競爭的網絡交易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撐,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於軍也介紹了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產品質量抽檢、產品召回、標準建設及產品認證等方面所開展的工作: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牢固樹立消費者至上的理念,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消費維權工作,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全國12315投訴舉報平台作用,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諮詢2130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4億元,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