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方日升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公司在2023年2月收到國際仲裁通知,涉及金額7000萬美金,直至2023年9月收到《裁決書》後才首次對外披露。該筆裁決預計將減少公司2023年度淨利潤超3.85億元。
東方日升於2022年3月申請定向增發股票,在相關信披文件中也並未提及上述仲裁相關事項。定增股票於2023年2月上市,發行價格為20.15元/股,發行對象包括國泰君安、諾德基金、財通基金等多家公募機構,合計集資金50億元。截至11月8日,公司股價跌至18.46元/股。
7000萬美元仲裁事項未及時披露東方日升主要從事光伏併網發電系統、光伏獨立供電系統、太陽能電池片、組件等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20年12月16日,FOCUS與東方日升簽訂兩份《MODULE SUPPLY AGREEMENT》(組件供應協議),約定由東方日升向FOCUS分別提供400MW、470MW合計共870MW的光伏組件。
協議簽訂後,雙方就組件供應協議的履行產生爭議。FOCUS於2021年7月14日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以下簡稱 “ICC”)提交了仲裁申請,主張其受到的損失超過7000萬美金且會持續增加,要求仲裁庭裁決東方日升違約並賠償FOCUS因東方日升違約所導致的損失及支付ICC裁決前和裁決後的利息,並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2023年2月,ICC開庭審理本案,並於2023年9月作出《裁決書》,裁決東方日升應向FOCUS支付7167.52萬美元(摺合人民幣約51403.3萬元)。隨後,東方日升根據裁決金額全額計提損失,預計將減少公司2023年度淨利潤38552.47萬元。公司在2023年三季度末將裁決結果全額計入預計負債。
需要一提的是,在東方日升收到仲裁通知後未及時披露仲裁事項及仲裁進展,直至收到《裁決書》後才首次對外披露。在2023年中報中,公司稱報告期內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023年10月,東方日升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公司説明是否定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等多項問題。
對此,東方日升的回覆為:“公司判斷涉案金額未達到信息披露標準;根據仲裁裁決結果顯示,仲裁結果偏離公司判斷;由於公司對於《上市規則》中重大訴訟及仲裁的披露標準理解不充分,導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夠充分謹慎,在一定程度上有違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完整性原則。”
11月7日,深交所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50億定增國泰君安、諾德基金、財通證券等機構參與東方日升於2022年3月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並於2022年9月15日註冊生效。根據深交所關注函,在定增相關申報文件中,東方日升同樣未提及上述仲裁事項。
資料顯示,東方日升本次定增發行價格為20.15元/股,共募集資金50億元,擬用於5GWN型超低碳高效異質結電池片與10GW高效太陽能組件項目等項目。募集對象共有16個,實控人林海峯以外,國泰君安、諾德基金、財通基金等公募機構獲配較多股份。股票於2023年2月13日上市。
東方日升的股價在2023年1月衝高至35.41元/股後 ,股價一路下滑。2023年8月,定增股份迎來首批解禁,東方日升當日股價收於20.46元/股。截至11月8日,公司股價進一步跌至18.46元/股。
定增股份上市後,國泰君安成為東方日升的第四大股東,持股約3182.52萬股。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國泰君安持股僅剩約1232.56萬股,解禁後大幅減持。
2023年8月,定增股份迎來首批解禁後,東方日升股價震盪下行,9月和10月股票成交均價都低於定增價。如果考慮資金成本,諾德基金、財通基金等機構如果沒有在解禁之後為數不多的幾個股價高於定增價的交易日裏清倉,當前或已經出現浮虧,甚至發生實質性虧損。
東方日升這個案例再一次顯示出,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質量的重要性,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離不開高質量信披。監管部門高度重視上市公司信披質量、同時也督促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提升投研能力。
國泰君安、諾德基金、財通基金等都是持牌金融機構,未來如何提升投研能力、避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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