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詐騙又現驚天大案!80後支行副行長做假賬"套走"銀行40餘億
來源:界面新聞
記者 |券商中國 史安都
80後杭州人倪某峯,利用自己曾擔任的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泰商業銀行”)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2015年3月被撤職)的職務之便,連續操作票據詐騙並進而騙取鉅額貸款的驚天大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一則判決書顯示,倪某峯在任職期間,通過簽發無真實貿易、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兑匯票,騙取銀行資金13.636億餘元歸自己使用,造成經濟損失9.424億元。同時,倪某峯等人還為出票企業融資以賺取鉅額好處費,通過簽發無真實貿易的商業承兑匯票,使用私刻的印章,假借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名義貼現商業承兑匯票再轉貼現給後手銀行,騙取銀行資金合計29.203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14億餘元,倪某峯違法所得11.0093億餘元。
而民泰商業銀行官網披露財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該行資產規模1572.4億元,去年營收也才47.8億元、淨利潤8.3億元。
為了償清因從事民間高利借貸而揹負的數千萬債務,1981年出生的支行副行長倪某峯最終走上了不歸路。判決書顯示,倪某峯共計騙取銀行資金40餘億元,個人違法所得超過11億元,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私刻假章,騙取匯票貼現款13.6億元自己用
裁判文書顯示,2013年7月起,倪某峯擔任浙江民泰商業銀行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簡稱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副行長;然而因為個人從事民間高利借貸、出借款項無法收回,至2014年8月,因出借款項無法收回而揹負數千萬元債務。
2014年下半年,倪某峯開始結夥洪某良、魯某雯(均已被判刑)等人預謀利用商業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轉貼現的手段套取現金,後與洪某良等人共同偽造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基礎文件、上級行的授權委託書等業務材料,私刻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公章、票據業務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通過魯某雯或其他中介人員聯繫在其他銀行私設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同業賬户。
2015年1月、8月,倪某峯夥同洪某良、魯某雯及其他中介人員,使用自己控制的無實際經營的公司虛構貿易,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兑匯票,再使用偽造的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虛假業務材料、業務印章,以民泰銀行瓜瀝支行的名義貼現並同時層層轉貼現給多家後手銀行,騙取匯票貼現款13.6億元。
經審計,倪某峯等人簽發無真實貿易、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兑匯票,騙取銀行資金13.6億餘元歸自己使用,造成經濟損失9.424億元。
賺鉅額好處費,虛做票據騙取他行貸款29餘億元
此外,經法院審理查明,倪某峯等人為出票企業融資以賺取鉅額好處費,通過簽發無真實貿易的商業承兑匯票,使用私刻的印章,假借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名義貼現商業承兑匯票再轉貼現給後手銀行,騙取銀行資金合計29.203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14億餘元。
2015年4月到6月,倪某峯多次夥同洪某良及其他中介人員,先由中介人員聯繫急需融資的公司,由該公司作為付款人,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承兑匯票給關聯企業,再由倪某峯使用偽造的銀行業務資料、業務用章,冒充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負責人,以民泰銀行瓜瀝支行的名義貼現並同時轉貼現給多家後手銀行,騙取匯票貼現款,轉入開票公司控制的銀行賬户。
開票公司收到貼現款後,除支付鉅額好處費給包括倪某峯在內的中介人員外,佔有使用絕大部分匯票貼現款。
記者注意到,另外一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票據追索權糾紛》顯示,轉貼現過程中牽涉恆豐銀行煙台分行、民生銀行鄭州分行等多家銀行。
“不見票銀行承兑匯票轉貼現業務”,以套取銀行資金用於營利活動的現象對銀行業內合規人士來説並不陌生:
銀行承兑匯票轉貼現業務,具體來説,可以理解為,如A企業要購買B企業的貨物,但資金不夠,這時就可以通過到某銀行存保證金的方式、向該銀行申請開具承兑匯票先把款付給B企業;承兑匯票一般會設有一個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這期間,拿到票的B企業如果想在期滿之前就拿到錢、以方便資金融通,就可到銀行或者第三方機構辦貼現,提前拿到錢。以此類推,一張票據可能從A到B經過多次轉手,充當一種融資工具。
個人違法所得11餘億元,被判無期徒刑
裁判文書顯示,倪某峯騙取銀行資金13.6億餘元歸自己使用,造成經濟損失9.424億元。此外,在騙取銀行資金合計29.203億餘元一案中,造成經濟損失14億餘元,倪某峯違法所得11.0093億餘元。
案發後,杭州市中院審理認為,倪某峯騙取銀行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票據詐騙罪。
判決書顯示,倪某峯犯票據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與前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的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責令倪某峯以違法所得為限繼續退賠,按比例發還被害單位。
宣判後,倪某峯提出上訴。最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官網顯示,民泰商業銀行前身系成立於1988年5月的温嶺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轉製為城市商業銀行,是一家專門從事小微金融服務的專營銀行;設有台州管理部、總行營業部及舟山、杭州、成都、寧波、上海、義烏、紹興、嘉興、温州、衢州、麗水、湖州等12家分行,在浙江、江蘇、福建、廣東、重慶、西藏等省市區主發起設立了10家民泰村鎮銀行,全行的分支機構數量超240家。
官方披露的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末,民泰商業銀行資產總額1572.4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2.9%,其中發放貸款規模959.8億元,以小微金服見長,個人貸款餘額達到527.2億元、對公貸款餘額432.6億元;而2019年,民泰商業銀行營業收入47.78億元、同比增長22%,淨利潤8.29億元,歸母淨利潤7.63億元、同比增長17.45%。
此外,截至2019年末,民泰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是11.45%、9.17%,比上一年度均有所下滑,且連續數年下滑;業務規模擴大、風險償補帶來的資本補充壓力不小。同時,該行的單一最大客户貸款比例達到5.12%,比上年佔比擴大明顯。
去年不良處置力度加大,不良貸款率為1.68%,比2018年末的2.41%大幅下滑了0.73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有所提高。
鉅額票據詐騙都在2016年之前?
一紙裁判文書,曝光又一起鉅額銀行“內鬼”刻私章、虛做票據騙走銀行40億元的大案。而近期券商中國記者也有報道天津銀行上海分行7.8億元票據案。
梳理發現,近兩年來數次被披露的銀行票據違規大案,往往因涉案金額之巨而引發市場關注。不過,需指出的是,細究其案發時間,都發生在2016年前後。包括上述天津銀行上海分行票據違規案件,以及同樣在2016年初案發的中信銀行蘭州分行涉9.69億元票據案等。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方面肯定是銀行自身的風控能力不足、內控有問題;另一方面,也是票據市場環境的影響,那時候市場以紙質票據為主導、而且多是跨區域交易,紙質票據要經過繁複的審驗,這些都埋下了隱患。”“也是在這時候,監管環境也有新變化。”華東某股份行公司金融部人士想記者介紹,在2015年底,金融監管層就票據業務問題出台了多個政策和文件指引,加強規範、深化整治票據違規問題,與此同時,一個重要舉措是,全面推廣電子商業匯票業務。
記者瞭解到,2016年12月,央行頒佈《票據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了票據市場參與者,票交所、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登記與託管、票據交易、結算等方面。同月8日,央行牽頭籌建的上海票據交易所正式掛牌。
在上述該人士看來,電子票據記錄在央行批准建立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CDS)中,相對比紙質票據實物的操作繁瑣,操作會更便捷、系統性等風險更低,也因此在行業的被認可、接受度很高。2018年1月1日起,單張金額在100萬以上的商業匯票全部通過電票辦理,“之前那種涉紙質票據造假的鉅額案件,基本上很難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