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證監會批港交所上市部“職能分隔” 政策不清晰
觀點地產網訊:7月3日,香港證監會在審閲港交所2018年規管上市事宜後發表報告。
報告指,觀察到港交所業務行政人員有時為求上市部更快給予特定申請人回覆,會重複提及有關申請人的可取性或將電郵抄送港交所行政總裁,此類行為並不恰當,故應予避免。應檢討內部程序,以確保港交所業務行政人員沒有和不會被認為向上市部施壓,務求更快給予特定申請人回覆。
證監會指出,上市部的“職能分隔”政策存在多處不清晰的地方,因而可能令上市部職員難以詮釋和遵循有關政策。且當港交所各業務相關部門在行政總裁主持的會議上推銷業務時,即使上市主管及上市部高級行政人員只單純出席,也可能會損害上市監管職能在觀感上的獨立性,故應完全避免。
證監會建議,上市部人員不應聯同港交所業務行政人員出席與準上市申請人舉行的簡介會議,因為此舉可能會令人產生上市部正協助港交所各業務相關部門,贏取生意或為發行人及申請人服務的印象。
港交所在報告中回應,港交所各業務相關部門不會再發出此類邀請,而各業務部門會向有意申請人表明,任何涉及《上市規則》的詮釋事項,都應直接向上市部提出。且感謝證監會在報告中向港交所提出的建議,會繼續與證監會緊密合作,完善及進一步提升上市制度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