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9月3日訊 近日,杭州電魂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魂網絡”)披露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經檢查,電魂網絡及當事人胡建平、陳芳、朱小素、任鋒存在以下問題:
一、收購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電魂網絡在收購廈門遊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遊動網絡”,870731,已退市)過程中,對於部分遊戲充值流水信息、部分交易對手方信息的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二、關聯關係信息披露不準確。電魂網絡在收購遊動網絡後,未及時規範遊動網絡在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合規行為,未發現遊動網絡與部分客户存在關聯關係,導致相應的信息披露不準確。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胡建平、副總經理陳芳、財務總監朱小素、時任董事會秘書任鋒對上述問題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有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決定對電魂網絡及上述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還要求公司應當在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杜絕今後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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