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9月3日讯 近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检查,电魂网络及当事人胡建平、陈芳、朱小素、任锋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电魂网络在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动网络”,870731,已退市)过程中,对于部分游戏充值流水信息、部分交易对手方信息的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二、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不准确。电魂网络在收购游动网络后,未及时规范游动网络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合规行为,未发现游动网络与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导致相应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副总经理陈芳、财务总监朱小素、时任董事会秘书任锋对上述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电魂网络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还要求公司应当在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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