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趙述評 魏茹)10月19日,河南酒便利商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酒便利”)發佈公告稱,公司於10月16日獲悉股東河南新盛林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林商貿”)減持股份和河南樸年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樸年商貿”)增持股份一事,且股份變動為股東自願行為,不涉及股權轉讓協議、行政批准文件以及司法裁定等文件。
根據公告顯示,新盛林商貿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大宗交易的轉讓方式減持酒便利股份約418.36萬股,佔酒便利總股本的5.57%。交易完成後,新盛林商貿不再持有酒便利股份。同時,樸年商貿增持酒便利股份約418.36萬股,佔酒便利總股本的5.57%。據悉,樸年商貿此前並未持有酒便利股份。
對此,酒便利方面稱,此次股份變動不會導致第一大股東、控股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也不涉及投資人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文件。